appétit算什么回事。”
海尼斯笑得灿烂:“新的一天从好胃口开始!”他反过来握住段奕的手,轻松跃过地上一个小坑,鼻尖刚好擦过男人下颌,段奕愣住,青年却毫无所觉。
走出小巷后,就看见小杨站在一辆蓝紫色雪佛兰旁边等着两人走近。那百花盛开的小巷也算是一个小小景点,所以段奕带着海尼斯走了远路,慢慢散步出来,而助理们则是一出门就去弄了辆车,绕到出口等候两位大爷。
这一天对海尼斯来说意义非凡,他逛了卢浮宫,只可惜时间紧凑,惊鸿一瞥就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接着瞻仰了圣母院——可惜巴黎圣母院在检修中,闭门谢客,所以只是在外面围观了一阵,又顺带欣赏了凯旋门,艾菲尔铁塔以及游览了塞纳河。
战神广场有成群的彩色鸽子,尾巴张开如同鲜花盛开,而且一点也不怕人,朝着喂食者扑去的气势简直赛过雄鹰。有个行为雕塑家化妆成青铜色的思考者,敬业地摆着标准的托腮姿势,身上停满鸽子,有个梳着娃娃头的东方小女孩好心地用纸巾帮“雕像”擦手臂上的鸽子粪,结果雕像突然动了,吓得小女孩当场大哭起来,惹得周围游客哈哈大笑。而这一切,海尼斯都看得兴致盎然。
后来他们在塞纳河附近一家小饭馆里享用了晚餐,厨师特地为混血儿长相的海尼斯准备了特别的前菜:一道叫断桥相会的……黄油煎白蘑菇。白瓷盘里用绿色长条形厚玻璃搭成桥的样子,以均等的距离整齐码放了四个煎得恰到火候的白蘑菇,蘑菇柄去掉了,跟四个小碗似的,盛满了加热后自动渗出来的微黄芳香的蘑菇汁。
海尼斯将四个蘑菇一人分一个品尝,虽然不清楚断桥相会跟这玻璃桥上的四个蘑菇有几毛钱关系,但滋味确实鲜美可口——于是海尼斯请出了五十出头,戴着高高的厨师帽的主厨先生,借着段奕手机上的谷歌词典协助,依靠无敌美貌笑容对厨师赞不绝口:Bravo(太棒了)!Délicieux(美味)!Talenteux(有创意)!高兴得老厨师大手一挥,送了一盘分量十足的罗克福奶酪给他们下酒。
海尼斯对这口味浓烈的奶酪和主菜:茴香籽烤小羊排都吃得津津有味,段奕点了同样的主菜,切一块品尝后点头:“烤得火候不错,肉质很嫩,不过……味道跟内蒙的孜然烤羊肉差不多。”话说回来茴香籽跟孜然本来就是同一个东西……
“哦,中国也有?”海尼斯眼睛一亮。
段奕决定不计较小青年这种无知的问话,抿了口红酒后继续:“那当然,内蒙的草原羊是世界上最好的羊肉……之一,”最后俩字是他犹豫一下觉得要谦虚点才加的,“尤其一堆人围着篝火上的烤全羊,喝着青稞酒,撒上孜然辣椒什么的,边转边烤,脂肪融化后滴落在炭火上滋滋地响,那香气啊,简直诱人发狂。等到羊肉半熟了就用长柄刀割下来,想吃哪儿割哪儿,想吃多少割多少,草原汉子都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抢食都跟老虎似的,动作得快,晚一点就只剩羊蹄子跟羊蝎子了……”
其实段奕也就是中学时候趁着放假跟大院里几个小伙伴去了一趟内蒙游,但并不妨碍他描述得眉飞色舞并且加入了适当的艺术夸张,海尼斯显然这方面经验浅薄,完全被唬住了,露出神往的表情:“你还去过内蒙草原啊。”
小邹小杨坐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切自己的牛排和鱼排,偶尔交换个视线,一眼之间,道尽千言万语。
小杨:“我觉得老大有点幼稚……”
小邹:“专心吃饭。”
小杨:“哦。”
小邹:“乖。”
小杨:“……滚。”
没察觉身边暗潮汹涌的段二爷被小男模的小表情给满足了,一时冲动就口出狂言:“有机会一起去草原吧。”
就这么一句话,海尼斯脸上的那些憧憬和愉悦,像是扔到高温铁板上的黄油块似的,快速融化得干干净净,气氛有点僵硬,他自己也察觉到了,于是重新露出笑容——这一次是平常司空见惯的,冷漠而疏离的笑容:“嗯,希望有机会吧。”
段奕想到了海尼斯那个变态老爸的独占欲和掌控欲,心中一动,握住青年的手腕:“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带你去内蒙草原,不过,我们可以先去圣山!”
三人六道视线齐齐落在段奕身上——后者却突然兴奋起来,他越想越觉得这个计划可行:“我坐车去过,是个很不错的小岛,很小,上面有个大教堂,朴实刚建,你肯定会喜欢。开车也不太远,要不我们自驾游吧,开到哪儿玩到哪儿,然后在圣山上住一晚,那地方风浪特别大,海潮气势磅礴,傍晚涨潮的时候岛四周都被海水包围……还可以欣赏日出日落……玩够了再回巴黎,难得出来一趟,不好好放松下怎么对得起自己?”
海尼斯第一反应是三天后有场试镜,他一向敬业,虽然对男模这份职业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尤其在克拉伦斯掌控了他的财政权之后,甚至连职业回报带来的愉快都减少了许多,但这并不妨碍他敬业和认真。不过,他也只考虑了几秒,就对着一脸期待的男人展颜微笑:“那就去吧。”
段奕也觉得自己做了件特别让人高兴的事,看着海尼斯粲然生辉的笑容,竟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沉静和喜悦,连声音都温柔宠溺起来:“好,那就去吧。”
助理二人组交换了一下视线后,小邹干巴巴的声音打断了身旁的一时旖旎:“老大,你打算换吉普还是房车。”
圣山即圣米歇尔山,位于巴黎以西500多公里的布列塔尼地区,开车的话大约四五个小时就到了。以段奕为首的一行四人,第二天一大早开了辆吉普出发,一路走走停停,品尝了不同小镇上各种特色肉馅派、苹果派、皇冠蛋糕、烤海鲜、法式乡村炖肉……从法国中部一直向着西部边境前进,很多小镇极少见到游客,尤其是纯种的东方人,尤其还是这样四个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年轻东方帅哥,导致当地人的热情令人有点吃不消。
海尼斯却是极度愉快的,笑容愈加明朗灿烂,简直是……段奕想到个不太合时宜的词:纵虎归山。原本那个拘谨,拒人千里的高傲男模完全消失了,现在这个跟小邹小杨混成一片,越来越放肆和霸道,对着他颐指气使的小青年,其实是换了个灵魂吧?段奕沦为陪吃陪喝陪拎包还负责买单的跑腿,偶尔对月长吁短叹,可小杨却一针见血地戳破他的悲叹:“老大,你的脸都快笑成菊花了。”
段奕下意识摸摸脸:“有吗?”
小杨严肃点头:“第一次见你谈恋爱这么高兴,挺好的。”
段奕不再激烈反驳,而是交叉双臂沉思起来:“原来不牵手拥抱接吻做爱也能叫谈恋爱。”
小杨继续严肃点头:“是啊你才知道?”
“我X,这不科学啊!”
“老大,你好好想想吧。”小杨竟然一反常态成熟起来,拍拍段奕肩膀,留下他一个人思考。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就在这样和谐愉快的气氛里,五小时的路程,走走停停,不时绕远,两天才走完三分之二。第三天上午时分,他们的车子穿过一个小镇时,在路上直接被人拦下来。一路上遇到过几次临检,小邹为海尼斯准备的护照发挥了良好作用,也许因为海尼斯那愈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的笑容,也许是护照仿得太好,每次都顺利过关。海尼斯曾经问了一句“你哪儿搞来的假护照?”,结果小邹只是露出了神秘笑容答曰:“蛇有蛇道。”高深莫测的样子,像足了世外高人,获得了另外三人的一致鄙视。
刚停下来时,他们以为又是临检,可拦车的两个年轻男女穿的是便装,也不像背包客——关键那年轻女人身上还系着围裙,手中捧着个竹篮,似乎装着糕点之类。小杨摇下车窗,笑得人畜无害,用流利的法语跟两人交谈,两个年轻人说完还从车窗里探进黄头发的脑袋来跟坐在后座的段奕和海尼斯打招呼,又接着招待下一辆车的客人去了。
小杨从女人的篮子里取了一个羊角面包,又递给后座两人一人一个,兴奋地转头:“原来今天是镇上一个叫雷蒙德·波特的摄影师的七十岁生日,波特先生平时爱好做甜点,所以生日宴会就是在广场搞甜点制作大会,邀请所有人参加呢,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老大。”
段奕兴致缺缺把玩手里的面包:“甜点……”黄油煎蘑菇还差不多,甜点什么的到底哪里像人类食物?
海尼斯却眼前一亮:“甜点?走吧,去吧?”
段奕立刻精神一振:“还等什么,快去广场!”
邹振寒&杨耀宗:“……”
他们老大啥时候把见风使舵技能点到满级了……
小邹一打方向盘,顺着眼前的十字路口左拐,将三人送到广场附近,自己独自去找停车场。等他停完车回来,在一群接一群互相打闹、嬉戏、拿着面粉黄油鸡蛋互砸的人群中穿梭而过,好不容易找到东方三人组时,彼此都是一身白面,连脸和头发上都沾满白霜似的面粉。小杨系着条粉红花色的围裙,怀抱一个玻璃碗正在打蛋,一边唉声叹气:“这些老外,玩脱了吧,这哪儿是甜点制作大会啊,纯粹是糟践食材大会。”
段奕则护着海尼斯,在广场中间几张长桌子前穿梭,欣赏着百人动手做甜点的盛况……实则就是混乱,不过每个人看起来都玩得很开心。白色长桌的中间包围着一张巨大的工具桌,桌上现在堆满了一个个外皮焦黄的泡芙,几个厨师正拿着奶油裱花袋往泡芙里填馅料——那些裱花袋有浅黄色,巧克力色,粉红色,紫蓝色等等,代表着不同的口味。一个白头发,粉红皮肤的老头穿着厨师白袍,正在将沾了加热的焦糖溶液后的泡芙一个个垒起来。
此外还有乐队伴奏,以及司仪主持——一个穿得花枝招展的金发美女,正用夸张的语气播报着大会灵魂人物——七十岁的波特先生在糕点铺的几位甜点厨师协助下制作泡芙塔的过程。
四人之中小杨法语最好,此刻正边打蛋边跟在两人身后边磕磕碰碰地担任同声传译:“泡芙塔我记得是法国各种庆典上的传统甜品,婚礼也用,就是把一堆泡芙堆在杏仁脆饼上面。啊,这个泡芙塔用了香橙、巧克力、蓝莓、和原味五种馅料的泡芙,刚刚烤好从店里面送过来……泡芙就是要趁热吃,外皮酥脆,内馅甘甜爽滑……靠我也想吃……”
小邹虽然对甜点没有特别的狂热,但也不至于像段奕那样厌恶到闻之色变,看着小杨沾着面粉的脸,默默点头:“我也想吃。”
没人留意他的一语双关,段奕先是吐槽了将泡芙垒高再拆开吃掉等同脱裤子放那啥多此一举,接着摸着下巴皱眉看老头。那法国老头正一脸愉悦,像个拿着积木搭得高兴的小孩,一点点将泡芙塔堆到一米五高——根据司仪解说,能垒到一米五已经是高手,顶尖的甜点大师则能将一个泡芙塔给堆到两三米。
“这老头眼熟啊……难道还是什么名人不成?”
其他人也跟着打量,之后纷纷摇头表示不认识。而解说已经进入高潮,最后化为小杨那没啥起伏的解说:“波特先生在撒杏仁糖,泡芙塔上撒的杏仁糖是婚礼传统,其实泡芙塔也是婚礼传统。哦,波特正在给泡芙塔盖顶,用的是跟底座一样的杏仁脆饼,其实我个人更喜欢姜饼一些——这是那个司仪小姐说的,我倒是更喜欢全麦饼干。哦哦完成了……”
司仪高昂的喊声很快被镇民们潮水似的欢呼声掩盖,尖叫声,掌声,甚至还混杂着诸如“耶!”“乌拉!”“妈妈咪呀!”之类的外语,空中飞舞着黄油块,蛋糕,舒芙厘,牛角面包,马卡龙,甚至还有几个打蛋器和鸡蛋……不知道哪几个倒霉蛋被砸到了。以及幸好没人高兴得连碗也扔上天。
不就是做了个泡芙塔,至于这么兴奋么……
四个东方人仰望星空,不对,天空,小杨喃喃自语:“当初外教就语重心长告诫我们,即使是地球村的时代,文化冲击依然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跳出来吓你一跳……我想我现在就被吓了一跳了。”
“见识太少了,下次带你去啤酒节。”段奕拍拍小杨脑袋,慈祥摸头,一派宽厚老大哥作派。
最初的高昂欢呼之后,扩音器里响起一个老头的宏亮声音。他说得很慢,加上这句话太简单,不止小杨,连半吊子的其他人都听懂了:“我把泡芙塔送给,这对穿情侣装的亚洲年轻人。”
于是仿佛伴随着唰——的效果音,人群纷纷扭头,段奕和海尼斯瞬间成为广场上百余人的视线焦点。
段奕这人枉为设计师,其实挺懒,选好的搭配,同款同色衣服一次就买几件,加上出行匆忙,带的衣服也不多,今天借给海尼斯的跟自己穿的,恰好是同款同色的米色套头衫,前襟的抽象雄鹰都是一模一样的。
两人彼此对视一眼,本来没觉得是什么大事,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出。
此时已经百口莫辩,干脆也就顺水推舟,在几个工作人员热情簇拥下走向泡芙塔。那老头子笑容满面地打量着他们,视线落在段奕脸上时停留良久,而后露出更加愉快的笑容,迎着两个年轻人上前。
小杨抱着碗,早就停下手上动作,原本打发的乳白蛋白已经液化得差不多了,他忧心忡忡地看着老大跟他恋人在和法国老头交流:“海尼斯这么高调没问题吗……我看到现场好多人拍照。”
“这里不是去圣米歇尔山的必经之路,结束了我们就原路返回,绕一圈继续往西,没人会发现。”小邹倒是不担心,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盘刚烤好的马卡龙,一口一个吃得开心,于是小杨也跟着跳上桌子,跟着一口一个吃起来。
而这次麦克风已经交到了段奕手上:“谢谢波特先生,为了感谢波特先生的厚爱,更为了感谢镇民们的热情,我和我的男朋友决定将泡芙塔送给所有人享用。”已经顺水推舟到了承认男朋友的地步,老头子功不可没啊。
意料之中的事,老头也许只是一眼看过去发现白种人中间鹤立鸡群有那么两个长得英俊还穿情侣衫的东方人比较引人注目,才一时兴起说要送给他们,可整整一米五的泡芙塔,即使他们脑抽要带走,横着竖着都放不进车里,绕一圈还不是让现场观众享用了。
虽然大家都明白,广场还是二度爆发出了欢呼,于是刚刚垒起来没几分钟的五种口味泡芙,又一个个被拆下来分送到每个人手里,连作为底托和装饰的杏仁脆饼都没剩下半块——段奕说的脱裤子放那啥,当真一点没错。
老头则笑吟吟地看着段奕:“十多年过去了,你也长成了这么出色的男人。真想不到还有再见面的一天,命运女神真是难以预料啊。”
这句话换成了英语,所以连海尼斯都听懂了。段奕从脑海深处找到了一张相似的脸,目瞪口呆:“你是……给我们拍照那位……”
老摄影师点头,浑浊的眼睛里透着感慨万千和喜悦:“时间过得真快啊……”
甜品大会进入尾声,小镇的几家糕点店都送上了美食,全是波特先生订的。不过他没留到最后,享用完泡芙塔后就带着两位中国客人回家去了。小杨和小邹则被留在广场,继续享受庆典福利。
波特的家在小镇东边,是一栋三层的小洋楼,波特太太三年前过世,波特先生现在独自居住,只有个钟点工每天来打扫。布置得温馨舒适,老头招待两人在客厅田园风格的布艺沙发里坐下,又泡了花草茶,这才取出平板电脑,调出一个文件夹,有些骄傲地递给两人。
段奕不是没想过单独见摄影师,毕竟老人曾经无意中做了他那段青葱岁月的见证者。这些隐秘的过往,不宜公开,只适合独自品味,然后束之高阁珍藏。
但是临走却犹豫下,让海尼斯一起跟了来。并且因为这个决定而感到安心——再也不用独自面对任何事,因为有你在身边。这种感觉,当真不错。
文件夹的名字叫做my
best
works,而其中一张照片,就是当年方修聿和段奕的合影。段奕才重温没多久,如今在异国看见,仍然感触良多,这张显然是摄影师当年用单反拍的,估计拍完又立即用立可拍补了一张送他,相比之下单反这张角度和时机抓得更好,小段奕的笑容更明澈,修哥的眼神更柔情。
海尼斯却是睁大了眼睛,看看照片,又看看段奕,努力在青葱水嫩的少年和如今的魁梧男子之间建立联系,最后终于迟疑地说了一句:“……还是挺像的。”这个举动令段奕眼角忍不住微微抽搐几下,最后还是忍住了没瞪他。
波特是个成功的摄影师,长期和法国版国家地理杂志有合约,还担任过巴黎摄影艺术馆的总顾问,如今退休,却选择了这么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镇隐居,谁曾想会遇到十几年前异国他乡仅有一面之缘的小少年。
他和段奕絮絮叨叨了一堆关于中国锦绣山河壮丽,人造景观宏伟,人文历史悠久,艺术底蕴丰厚的感慨,最后终于问到照片里另一人的消息,段奕由始至终温和回话,仿佛被段臻附体,连问到修哥时语气也没有变化:“他十年前自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波特先生沉默片刻,视线落在一旁波特太太的照片上,低声说了句“我们永远不知道拉赫西斯会把生命的丝线织成什么样”,就将话题绕开了。直到两人告辞时,也没有再提起,而是交换了联络方式,约定以后再访中国。段奕则表示了期待与欢迎。老人七十高龄,谁也说不准这次约定还能不能成真。
离开的时候,波特突然对一直没怎么开口的海尼斯说:“你品味不错,别浪费了。”
海尼斯虽然想解释“我们不是那种关系”,却还是忍住了,微笑回答:“谢谢,我会珍惜的。”
而后告辞,一路无话,直到两个人沉默着沿着一片树林越走越远,四顾无人,海尼斯才停下来:“我累了,歇会儿吧。”
这是片枫树林,具体品种不明,被秋霜侵袭后星型叶片都染上艳丽的橘红明黄,一眼看过去,将蔚蓝的天空分割成许多碎片,橙色和蓝色彼此映衬,耀眼明快得像是现成的明信片。段奕仰头,那明艳的色泽却并没有映入眼中。午后的秋风轻轻扫过干燥的叶片,发出悦耳的沙沙声,像是某种柔和善意地低低絮语。
海尼斯直觉知道他有话要说,找了块树下的平整树根,靠着树干坐了下去,长腿一曲一直,男模不愧是男模,随随便便一坐都显得优美瞩目——这也算是职业病吧。
段奕两手插兜,开口的时候甚至连自己都没察觉到,如此自然和顺理成章,将他和修哥的故事,从头至尾,巨细靡遗地讲给海尼斯听。
学习优秀的修哥,善良而胸怀大志的修哥,篮球场上称王称霸的修哥,部队里严肃皱眉训练新兵蛋子的修哥,极有耐心守着他做完作业的修哥,温柔笑着带他去看球赛的修哥,打架之后,一边责备看他却不忍心教训,一边默默替他收拾善后的修哥……
还有父辈们不知道的修哥的另外一面。
他记得那时他八岁,小学生总是天然地邪恶单纯,会肆无忌惮欺负弱小,段奕小学时代长得瘦小,总是被欺负。而大他7岁的修哥却是隔壁子弟校闻名的尖子生,每天都来接段奕回家。虽然这样路上没人欺负了,孩子们却更加嗤笑段奕,认为他软脚虾、没出息,只会找大孩子做保护伞。
后来有一天,他们在回家路上果然遇到了麻烦——不过却是方修聿的麻烦。一个穿着子弟校校服,长得牛高马大的高中生拦着方修聿,试图勒索,同时还嘲笑他是段家的走狗,天天去小学讨好主子。
方修聿没有多说话,抡着书包就把比他高一个头,看起来还挺结实的男生给砸倒了,而后毫不犹豫跳他身上,抓着那装满课本、笔记本、作业簿,只有好学生才有的沉重书包狠狠地对着脑袋连砸几下。那高中生被砸懵了,到最后哭爹喊娘地求饶,修哥不放手,又继续狠砸几下,才凶恶地沉着脸说:“再顶着那张臭脸到处招摇,爷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今天饶了你,滚!”
体型明显占优的大个子高中生就此狼狈逃窜。
那是段奕第一次看见文雅乖学生修哥露出如此凶残狠辣的面目,整个人都吓呆了。修哥却转过脸看着他笑,一如既往地温柔亲切,笑容俊雅:“段奕,记住了,如果有人欺负你,那就拼命打回去,下手别心软,一次就要收拾狠,他以后就不敢再招惹你了。”
然后拍了拍绿色书包,微微皱起细长的眉毛:“糟糕,染上血了。小奕啊,这是我们的秘密,别跟其他人说。”
段奕拼命点头,此刻的方修聿,尽管露出了做错事的心虚表情,可在他眼里却帅得一塌糊涂。
之后他找了个借口,再也不肯让修哥去学校接他,又跟几个小霸王打过几架,渐渐地赢多输少,也就没人欺负他了。然后不知不觉他就反过来成为学校一霸,开始欺负别人。
修哥如果知道原因的话,大约还是会露出无奈的笑容,然后原谅他吧?
“其实是你本性如此吧……”海尼斯终于忍不住插了句嘴。
“也许吧。”段奕苦笑,手指夹着烟,和海尼斯背对背靠着同一棵枫树,两人位置刻意得像演电影,不过他觉得这样挺好,在树林里继续着有纵火危险的吸烟动作。
仔细想想,修哥对他好得近乎宠溺,很多蛛丝马迹都能看出来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不知不觉就习惯了生命里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方修聿像发光体一样吸引着众人视线,可结局却令所有人叹息。果然是因为太过完美的东西世间留不住么?
段奕越是去回忆,最后一幕就越是清晰。
方叔被双规,以渎职、贪污受贿、泄密等多项罪名受审,最后判的是死刑,方婶心力交瘁,听到宣判后心脏病发,没几天就在医院过世了。方修聿是独子,当时也受父亲牵连,被部队放长假,在远房亲戚的帮助下操持母亲的葬礼。原本的门庭若市,事发之后变得冷清异常,青年全都咬牙捱过去。
段奕十七岁生日那天,方婶还没过头七,方修聿来了,神色憔悴,却还是强撑着对他笑。这段时间他一直对段奕避而不见,现在主动找上来,段奕惊喜异常,也就忽略了他表情的不自然,毫无防备地跟着走了。
修哥带他去的是两个人的秘密基地,城郊的一个荒废仓库。修哥常常带他去那里,给他做模型,削木剑手枪,盯着他背书之类。有时候什么都不做,两个人躺在仓库顶的水泥平台上,一言不发看天空,那些日子,当真是盛世安稳,岁月静好。段奕生日在11月,也是现在这样秋高气爽的时候,两个人爬上房顶,那天天空没有一丝云彩,蓝得糁人,四处静谧,只有天空中偶尔掠过鸽哨悠远的嗡嗡声。
没说几句话,修哥就掏出了枪对着他。段奕愣住,这才想起来,就算大人刻意避开他,但有些风言风语也进了耳朵,据说方叔会被判那么重,是他爸爸暗中做了手脚。他不相信,方叔跟爸爸交情那么好,爸爸恨不能把修哥当成自己的儿子,怎么可能做这种事?但显然,修哥是信了。或许是不得不信,不得不找一个发泄口。
只是一向敬仰的兄长,对自己疼爱有加的修哥,在对准他的黑洞洞枪口后露出隐忍,决绝而痛苦的表情,却令少年心口撕裂般疼痛。段奕不知所措,即使到了这一步,也直觉朝打算杀死自己的兄长求助,他向方修聿走过去,伸出手想触碰他:“修哥……”
“站住。”方修聿军区射击第一的成绩,向来是方家的骄傲之一,此刻却连枪都握不稳,抖得厉害,声音却沙哑粗暴,憔悴的青色眼圈遮掩了酸涩的泪意,他直直瞪着段奕,最后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绝望悲鸣,“为什么,你的爸爸是段榕先……”
方修聿的眼泪跟嘴里的鲜血是一起涌出来的,而后就单膝着地,举枪的手无力落下。“修哥!”段奕大喊冲过去接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跪在粗糙的水泥房顶上,慌慌张张地擦掉他嘴边的血,更多的血涌出来,跟眼泪混在一起。
段奕也跟着不知所措地哭,边哭边将修哥有些抽搐的身体紧紧搂住,那些红得发黑的血越来越多,怎么擦都擦不掉,少年只能一次又一次擦掉方修聿口中的血,又胡乱抹在自己衣服上,声音都透着颤抖:“修哥!修哥!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修哥你不会有事的,修哥,好多血,修哥,修哥!”
少年身体一动,方修聿就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不让他离开,咳嗽一声,些微的血沫就飞溅到少年白皙俊秀的脸上。
“我没事……别怕,一会儿就没事了,小奕,让我再看看你。”方修聿吃力的声音毫无说服力,他伸出染满鲜血的手指,第一次,带着毫不掩饰的迷恋与放肆,抚摸上段奕的眉眼脸颊,却给少年干净的皮肤留下道道污浊血痕。
段奕仍然死死抱住方修聿,拿衬衣袖子给他擦血,袖口吸饱鲜血,渐渐往上蔓延,染红整根白色袖管,稚嫩的声音已经有些凄厉:“修哥!你别吓我,修哥,不要这样,我不要……你别离开我……我去找人救你,不会有事的……修哥,修哥……”
方修聿却低笑起来,明明气若游丝,却仿佛永远也无法满足:“小奕,小奕,小奕。”轻得像是叹息的呼唤,是段奕在这寂静郊野中,唯一能听见的声音。
段奕牢牢抓住他的手:“我在,我在!修哥。”
“小奕,我……”他出神地看着少年脸上污浊肮脏的血迹,最终像是放弃一般笑了,话语的尾音融化在风里:“还是,算了吧……”
方修聿像是觉得太过疲倦,弯着毫无血色却被鲜血染红得刺目的嘴唇,倒映在他清澈双眼中一望无垠的青空和少年哭泣的脸,渐渐失去光彩。
段奕仍然牢牢盯着他,声音干涩而颤抖:“修哥你说,我在听。”
段奕等了很久,方修聿却再也没有开口。
他一直耐心等着,直到夕阳的光一点点橘黄,又一点点暗沉,直到头顶的鸽哨飞来飞去传唱无数次,直到怀里的身躯慢慢冰冷,直到父亲和大哥找到仓库房顶,直到父亲的助理抱着一动不动的修哥回家,直到一个又一个人对着黑白照片默哀,方修聿都没再开过口。
方修聿,卒年24岁零3个月,死于多种氰化物中毒,提前服用了包有毒药的胶囊,从服用到毒发,大约花了2-3小时。
他生前留下的万言遗书中,半个字没提过段奕。
后来段奕出国,一年回家若干趟,读书玩乐谈恋爱,女朋友能组成个小型联合国,学了个对家里毫无用处的时装设计。
在豪迈洒脱风流俊逸的段二爷面前,再没人跟他提起方修聿,像是这个人从来没在他生命里出现过。
总结起来不过八个字:回头万里,故人长绝。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两人都没穿外套,秋意渐凉的风吹得有些刺骨。海尼斯不知什么时候坐到身边,搂着他的肩膀,安安静静听他说话。一只戴冠鸟站在对面的树杈上,有些好奇地张望着两个人类男子,时而响起几声啁啾,很有点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气氛。
“我明白。”在段奕停止说话好一会儿后,海尼斯打破寂静,“你不是调查过?”
他声音平淡地陈述事实,只是为提醒,并不含责备。
段奕想起小杨交上来的资料,有这么一句话——
19岁时海尼斯的母亲李雪莉因为精神抑郁症自杀,海尼斯在葬礼上宣称将和公司解约,引起小小风波,最后不了了之。
死者的终结,生者的挣扎,留下的伤害,还有纷纷扰扰一想起来就疲倦的纠结情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原来在无关者眼里,就只有这么轻飘飘一句话而已。所以什么痛不欲生,什么撕心裂肺的把戏,简直是把自己的丑态展露人前,又不是戏子,何必。
段奕性格有凉薄一面,并不擅长表达负面情绪,只是压抑,压抑,直到点滴阴郁忧伤酝酿发酵,最后融入骨血,再无法剥离。
而海尼斯,某些方面来说,跟他极其相似。
“她是当着你的面……”
海尼斯点头:“就在我面前。”
“靠,这都有得排。”
这次ABC小青年没听懂,微微挑眉露出询问神色。
段奕解释一下华语论坛用语的“排”和“+1”,海尼斯听完笑了,惬意的调整下坐姿,搂着段奕的手臂下滑环住腰,下巴也搁到男人肩膀上,声音里有一丝倦怠:“是啊,这都有得排。”
段奕反手将他搂怀里,动作自然,而两个人贴近感受到微凉秋风下温热的体温则更加舒适:“你不恨他?”
“不能恨。”海尼斯答得很快,跟条件反射似的,熟练又流利,听起来像自我催眠,“不能恨,不需要这样的情绪,会发疯,那样就输了,所以不能恨。要活着,要理智,才有机会。”
他侧头,呼吸的热气喷撒在段奕颈侧和耳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现那些位置都是段奕的敏感带,才有意无意地干这种行为,不过段奕在他往自己耳孔里吹了口气之后确认,这厮就是故意的,“你看,托你的福,我总算赢了一次。”
“对了,”海尼斯大约是不想继续说下去了,转移话题,“其实我有中文名,我叫云嘉树。”
聊到这个话题,青年似乎很愉快,比亚洲人更为深邃,比欧洲人更为精致的五官,仿佛是刻意打磨过一般展露俊美笑容:“外婆姓云,所以我跟着姓云。名字嘉树,来自楚辞《橘颂》。”
段奕忝为华夏后人,内事不决,果断掏出手机查谷歌。
后皇嘉树,皇天后土孕育着美好的橘树,
橘徕服兮。
良好的品质服习着一方水土。
受命不迁,竟象是接受了天命不可移植,
生南国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