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完小郎君后,我慌不择路,竟忘了喝避子汤。
亏我还是祖师奶最得意的关门弟子,竟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活该老天罚我接下来的一年半载都吃不到肉。
可惜,悔之晚矣!
2
蹉跎几载,隔壁的书生还没被我采,就已经搬离这处,进京赶考了。
而我的身边也多了一个小豆丁。
因为是个早产儿,于是我给她取名「早早」。
五岁的早早沉稳得像个小大人,半点都不像我。
不仅长得不像我,性格也不像我。
我想传授她门派秘诀,让她继承我的衣钵,她却嗤之以鼻。
每日只知道拿着一把小木剑挥来舞去。
虽然我觉得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每日拿着木剑实在不雅,但也选择尊重她的爱好。
可惜,我尊重她,她却不尊重我。
前三年,我忙于照顾她,无暇重操旧业。
后两年,她渐渐懂事,可只要一看见我拿出那件水红肚兜,就装病撒娇。
以至于六年来,我没能吃上一口肉,只能在午夜梦回时咂嘴回味小郎君的滋味。
明明六年未见,可那张脸却在我脑海中越发清晰,因为早早跟他完全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好也好,这样远远瞧见时,我也能及时逃跑。
二月末,这座冷清的边陲小城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
听闻姜家家主姜淮要与血刀老祖生死对决,争夺英雄榜榜首之位。
姜家剑法名扬天下,早早兴奋地日日央求,让我带她前去观战。
我思来想去,那小郎君被我破身时不过弱冠之年,根本不可能是练至最高境的姜家家主。
况且,我如今一直戴着人皮面具,与我的真面目天差地别。
这张丑得惨绝人寰的麻子脸,就算是祖师奶都不一定认得出来。
思及此,我勉强同意了早早的要求。
小姑娘向来沉稳的脸上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欢喜,她小跑着扑进我的怀里,往我脸上吧唧一口道:「娘亲最好啦!」
我笑着搂住她,忽然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喝下那碗堕胎药。
初初有孕时,我曾动过不要她的念头。
可每当我准备喝下堕胎药时,她就会在我肚子里闹个天翻地覆。
小郎君眼尾发红的可怜模样夜夜入我梦中,最后又变成了一个红着眼的小姑娘。
我辗转难眠,终于下定决心留下她。
三月三,这场巅峰对决终于拉开序幕。
边城之外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人迹罕至,足够他们发挥。
我牵着早早站在人山人海的城楼上,距离沙漠中的那两人数十丈远,根本看不清脸,只能看见他们如残影般朝对方攻去,招招狠戾。
刀剑相撞,发出清脆的撞击声,激起一片火花。
突然,漫天黄沙遮天蔽日,如巨浪般席卷而来。
人群中有人惊慌大喊:「尘霾!是尘霾!」
说完,城墙上的人群乱成一团,纷纷四处逃窜,寻找最近的遮蔽物。
早早却担心地朝着沙漠中央的那抹白色身影着急大喊:「姜大侠!快走!」
姜淮闻声望来,看不清他是何表情,只见他身形微顿,很快就被黄沙吞噬殆尽。
整个天空被染成了黄色,狂风卷着沙尘,咆哮着靠近。
我再也顾不得隐藏自己的实力,一把将早早拦腰抱起,施展轻功,绝尘而去。
这场尘霾足足持续了两个时辰,直到黄昏时分才平静下来。
边城的百姓对此很有经验,家家户户都有避难的地窖。
但春季是尘霾多发之时,这场大尘霾过后又接连不断来了几次小的。
等到天空重新恢复清明,已经是三日后的事了。
听说血刀门的弟子寻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三尺厚的沙土底下挖出了奄奄一息的血刀老祖。
而姜淮,却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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