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的大牢中常年点着不灭的灯火,因为这里常年不见天日,连空气都是浑浊的。
一个正常人待着一会儿也受不了。关在这里的人,可能一辈子也出不去了。
原来,这里不光是潮湿和血的味道,还有一种死亡的气息。
但是,有一类却很喜欢这里的氛围,他们在这里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一样轻松自在,那就是狱卒捕快。
在外面,他们只是最卑微的贱役,在这里他们却是掌管犯人生杀大权的“夺命判官”。
作为京城“六扇门”的总捕头,金在刑狱的最深处有一间特别的“办公场所”,若是拿地狱来比较,这里便是地狱十八层。
现在这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金,另一个则戴了张黑铁面具。
他穿着捕快的黑红色的官服,戴着恶鬼般的面具,在深深的牢狱之中,只需站在犯人面前,就能吓得穷凶极恶之人尿了裤子,狡诈之徒从实招供。
六扇门中有九大名捕,九人派系各不相同,其中金最信任的有两人,一个叫鲁少华,一个叫孟伟,如今他们已经成了南方两座大城的总捕头。
而九位名捕中,以手段狠辣出名,号称三头蛇正是孟伟,三头蛇当然有三种面目,对上司温顺恭敬,对犯人百般折磨,时常以大刑伺候,光是他的名号就足以震慑一方宵小。
然而六扇门中的人却都知道,整个六扇门中,论手段酷烈,再没有一个比的过黑面少年的,孟伟的夹棍镣铐在他面前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他不过是个小捕快,但除了金,没人管得了他。
“小小,过来。”金穿着京城最贵的锦祥记量身定做的靛蓝色缎袍,他坐在明灭的烛光中,像是在自家后院一样悠闲地品着秋天最新酿的葡萄酒。
他叫的是小小,因为陆晓的“晓”字是他在陆小十二岁那年改的。
“是,金老总。”黑面少年上前两步,半跪在金的面前,他跟了男人有足足年的时间,即便别人看不出金的情绪,他也知道此时这位总捕头的心情实在是很不好。
自从解决了瀚海玉佛被盗到现在已有两个月的时间,金竟然还时常神情郁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黑铁面具被男人粗鲁的掀开,紧接着这位令人恐惧的小煞星的脸就露了出来,原来竟是好端端一张美人的面孔。
金掐着少年的精巧白皙的下巴,细细端详着,作为六扇门的总捕头,他的招子自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任何人他打量一眼,就永远不会忘记,更不要说跟在花满楼身边的那个人本就是见之忘俗的神仙人物。
花家的宴会上,金看见重霄的第一眼,想到的并不是这个人多么令人惊艳,而是他竟然和自己捡回来的小捕快陆晓有三分相似。甚至当他仔细琢磨陆晓这张脸时,都忍不住暗暗惊心,若是再过十年,两人的相似程度恐怕能有七八分,差的那一二也就在重霄非人般的气质上了。
为什么一个出身贫民窟的小孩能和那个神仙长得如此相似?金若是认为这两人之间没有半点联系纯属巧合,他这总捕头一职也就干到头了。
不过就算心中有所怀疑,他可半点没有告诉陆小凤和花满楼的意思,毕竟全天下知道陆晓样貌的人,只有他一个。
金是个正常的男人,所以他爱美人,而且他看上的美人都是天下一流。毫无疑问,陆晓是个美人,从他十二岁第一天做僮仆时,金就知道,所以从那时起,这张黑铁面具就被牢牢固定在了陆晓的脸上,直到衙门里再没有人知道少年的模样。
只可惜陆晓不是个女人,每一次看到少年平坦的胸膛时,金都会升起一种遗憾,如果陆晓是个女人,想必全天下的女人在他面前都要失了风采。
如果陆晓是个女人,即便浪荡如金,也觉得自己该有一位夫人了。
黑红的官服被拉下半侧,露出少年左半边的胸膛和锁骨,莹润如玉的肌肤在幽幽火烛下充满了暧昧的气息。
他的锁骨上有一支刺了形状的梅花,甚至渐渐到左胸处,再配上那张乖巧,面无表情的脸蛋,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差。
金轻轻摩挲起他身上未完成的刺青,喉结微微滚动,他是个很讲究的男人,不管是衣服还是女人,都要最好的,所以他选的这块画布也是最好的。
“小小,看来都好全了,明天就可以上色了,你在府里等我。”
“是,金总管。”
陆晓已经习惯了男人欣赏作品时的眼神,他从十二岁起,就跟着金一起生活了,所以金府也是他的家。
别人只知道金精于古董字画,善于相马,但却不知道他在丹青绘画一道也颇有心得。
身体被当做一张画布,这种事情放在哪个男人身上,都是无法接受的耻辱,陆晓却不觉得。
只因金对他恩重如山,他早已发誓要以犬马之报。
他本是一名孤儿,数九寒天,一名陆姓漂母将他的襁褓带回家,给他起了个贱名陆小,又含辛茹苦,箪食壶浆将他养到了十二岁。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养母年岁已高,陆小从七八岁起就开始在街上帮商贩老爷们做些零碎跑腿的活计,后来又因为他长得玉雪可爱,官府招奴仆时,他破例被选进了衙门。
可惜还没等他家日子好过一点,养母就发了恶疾,低等仆役的那点工钱根本不够看病用的。
陆小虽然没有读过书,却也想要回报漂母的养育之恩,可惜他求遍了身边所有认识的人,所有人都劝他不要做无用功,最后他鼓足勇气,拦住了破案无数,看起来又十分富贵的总捕头。
他混迹市井中,哪里不明白金看向他的眼神,那是青楼里嫖客们看向妓女的眼神,他觉得羞耻,但还是接下了男人的银票。
一千两银票,给一个穷困潦倒的洗衣妇看病吃药,连陆小都觉得疯狂。
漂母最终还是走了,一千两,让她多过了一个年,也是陆小有生以来最温暖的一个冬天。
他已经给金做了几个月的小厮,男人不但没有以银票要挟他做任何事,甚至还多给了他不少月例,是陆小碰到的最好的主家。
直到漂母去世,男人终于问他:“小小,你的资质不错,要不要和我学习武艺?”
那一天,他改名陆晓,住进了金的家里,同时戴上了丑陋的黑铁面具。
[作家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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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小捕快和偷王,金老总是铁直男哈(当然读者菌们强烈要求,也不是不可以改变性取向hh)
陆小这娃是真的普通人类,没啥超能力
时间线有重叠,目前陆晓17岁,刚发生完铁鞋大盗的时间,大约三年后才到绣花大盗剧情。.
第二十章
雪中红梅(乳头刺青喷射)
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里,金的宅邸都可以称得上豪华,除了位置,几乎和三品大员的房子一样。
陆晓没有戴面具,因为这府里的人都对金忠心耿耿,也不会看他的脸,除去一身官服后,青衫飘飘的他更像是个矜贵的小公子。
有些人的相貌天生就更显得贵气些,何况金在吃穿上半点没有亏待他,几乎像是养儿子一样,任谁也看不出他小时候落魄的模样。
只可惜他习武太晚,终其一生,恐怕也很难有所成就,如今在江湖上勉强算个二流水平罢了。
他打了水走近金的卧室,开窗将房间里的酒气和胭脂气散掉,这才将床上宿醉归来的男人叫醒:“金老总。”
“小小。”金捂着头坐起身来,他自然地接过毛巾擦脸,清晨醒来,有赏心悦目的美人服侍,还是让男人十分舒畅的。
早饭是两人一起用的,说来也奇怪,这府上来来去去许多女人,最终也没有一个留下来做了女主人,陆晓顶多算是半个。
“老爷,这是王家递来的拜帖。”管家将拜帖送上,类似这样的拜帖,邀请,金府总是数不胜数。
有句话叫做衙门好进,小鬼难缠。像是捕快这样的贱役,哪怕是总捕头,一辈子赚的银两也不够买金府一个小院,大部分人都没有金这样相马识宝的能力,普通捕快更是连糊口都有问题,那么产生了些职业相关的灰色营生便不稀奇了。
民间有人总结出八条捕快罪状,分别是:养寇为患,放纵土匪,吃拿卡要,诬陷好人,刑讯逼供,串通犯人翻供,私分脏污,盘剥犯人。
地方捕快多是玩弄这些把戏的好手,京城里则要好上许多,毕竟这里的达官显贵是不好得罪的。
能做到总捕快的位子,金拿捏其中分寸,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陆晓低眉垂眸,他自有一份坚持,但也知道有些事情是无可奈何,只不过王家的拜帖老总是必不会收下的。
果不其然,管家又拿着拜帖退下。
有些钱不得不收,收了也不影响大局,有些钱却是催命符,万万收不得。
王家这位大人贪赃枉法,皇上亲自过问,哪里轮到他们这些小捕快从中作梗呢。
天清气朗,正是泼墨挥毫的好时光。
少年光裸的身体如同一尊莹白的玉像,他的肩颈四肢上被繁花簇拥着,新生的花枝渐渐延伸到他的胸口腰腹上。
阳光下美人身上的百花图带着勃勃的生机,纯洁,又充满了诱惑的气息。
刺青,即便是穷凶极恶的山匪流寇也不过纹个肩背,绝不会将妖妖娆娆的花朵缠覆于全身。
全身纹身,绝对是一项漫长又艰难的浩大工程。
男人的掌心,指腹是长期练武留下的老茧,他像是膜拜一件圣物,又像是在触碰最爱的情人一样,温柔地抚摸着少年缎子般丝滑的肌肤。
这种爱抚是不含性的意味的,即便他揉弄着陆晓挺翘饱满的屁股,也不过是在构思此处的应有的画作。
可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除了无处宣泄的活力和欲望,还有什么呢?
陆晓的性器是压在自己的肚皮底下的,不知不觉已然坚硬像一根铁棍似的了,被木桌和自己的体重压的生疼。
少年的身体有些热意,金了然于胸。他的这幅作品开始创作并不久,因为人的皮肤是会随着年龄生长的,直到陆晓身形接近一个成年男人时,他才开始下针。
“翻过来,今天给胸口的梅花上色。”男人命令道。
陆晓不得不翻过来,露出那张漂亮绯红的脸蛋,他的眼神里不再是平日的淡然冷漠,带着湿漉漉的雾气,有着一种无措的羞耻。
他的小腹处湿滑一片,这个年纪的男孩实在太容易动情了。
若是一个女孩子表现出如此妩媚的情态,金怕是也把持不住,可谁让陆晓是个男人呢。
金确实对男人不感兴趣,他看到少年白玉一般的阴茎时,眼中闪过的只有画布被污秽沾染后的厌恶。
“小小,你太淫乱了。”他叹了一声,便不再看那处,只专心自己手上的工作,好在今天还到不了肚皮那里。
男人怎么会被另一个男人摸出反应,这是陆晓之前有反应时,金的评价,他被看得羞愤,却又不敢动弹,除了闭上眼睛,连双手握拳都做不到,只因他若用力,作为画布的平整度就被破坏了。
睁眼看到的是恩重如山,几乎如同父亲一般的男人,闭眼身上皮肤的触感又放大了百倍,陆晓实在不知自己每次是如何熬过去的。
他内心也认可金的说法,因为他下面那根不听话的东西,不但在男人的爱抚下轻易就会起立,甚至本来应该在刺青的疼痛中软下去的时候,反而会兴奋地吐出一股又一股黏糊糊的,腥臊的体液。
陆晓越发厌恶自己不知廉耻的身体,除非精满自溢,梦遗而不知,他是绝对不会自己去纾解的。
殊不知,越是如此,他年轻的身体越是会贪恋外界的刺激。
而今天男人绣的的一朵梅花正在他的右胸上,以右乳为花心,孤傲地立在枝头。
少年下体无毛,性器,乳头都是淡粉的颜色,这一点金是很满意的,奈何花心颜色应当是深红近墨的,所以他略有些惋惜的搓揉了一下陆晓粉嫩的乳头,蘸取颜料开始下针。
乳头这种地方无论男女都是极为敏感的,乳晕上花瓣上色时,陆晓已经忍不住咬唇,才勉强抑制住呼声。
细细的针刺感密密匝匝的攻击在可怜的右乳上,这种疼痛尚在忍受范围内,但是一种奇特的痒感却抓肝挠肺一般从他的胸膛扩散开来,甚至顺着脊背而下,让他的阴茎在空中弹动几下。
当男人最后一阵刺完,少年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喘息,带着浓重的色欲,大量的精液从无人抚摸,抽动着的阴茎中喷射出来,不但浇了他自己一头一脸,胸口和小腹,甚至还有些溅在了金的手上和袖口上。
金愣了一下,以他的武功,躲开本不是见难事,可是现在他的袖口已经污了。
陆晓浑身僵硬,他的眼皮上甚至都是自己的精液,鼻尖也全是精水的气味,他可怜地睁开眼睛,几乎不敢看男人的表情,慌乱之中只想拿起衣服擦拭身上的白浊。
“不许动。”下一秒,他的动作就被金按住了。
美人泫然欲泣的模样,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不心软,可是金的心也许是铁石做成的,他只是不耐烦地说道:“脸上擦了,胸口不许动,颜色还没固定好。”
说罢,他便甩袖离去了。
陆晓呆了片刻,才颤抖着去看镜中的自己,只见胸口的两点,一只乳头黑红肿大着,另一只粉嫩如初,精液如白雪般洒在胸口,看起来十分淫靡,连他自己看到都只觉得变态。
少年的眼角泛红,最终却并没有落泪下来。
他本来出身就是仆役,主人买了他,就算现在让他做了捕快,这一身皮肉终归还是属于主人的。
待到身上精液干了,他才套上衣服,匆匆走了出去。
此时才是犯人漫漫长夜的开始。
金已换了一身官服,在衙门里了。
[作家想说的话:]
2。61‘6:8;52)
下章小偷外挂就位。
金老总为什么米有躲开呢?
死直男真是嘴硬啊hh
第二十一章
偷王相助
地牢的最深处,花大绑在架子上的中年男人正是姓王。
正是白天递了帖子那家的二老爷。
新皇登基不过一年,已经雷厉风行的查处了许多贪官污吏,朝廷上下风气为之一新。
但是大部分的官员,只要将贪墨所得数倍还于国库,并不会有性命之忧,张弛有度,新皇不过弱冠之年,却深谙帝王权术,平衡之道。
王二老爷是个例外,他从伯府分家出来十年不到,家中抄出的金银珠宝却是一个闲职官员无论如何也谋不到的,因他在兵部任职,圣上恐此人有勾连谋反的意图,所以才落到大牢最深这一层。
也正因为如此,金才不可能接他家的拜帖,甚至还要多使上几分手段。
夜已深了,刑房里只有他和陆晓两人。
灯光昏黄,血水如墨色般又一次刷在了地面。
王二老爷还没开口,但他的头已然垂到了胸口,如果金手中的烙铁在他胸口再烫一次,这个人就永远也不会开口了。
陆晓面无表情的看着,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场面,唯一让他有些奇怪的是,金老总竟然在问出什么前,就上了如此重刑。
金是个捕快,还是个极为出色的捕快,拷问犯人,从没有失手过,他总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不但如此,他还是个很好风雅的人,即便是享受行刑的过程,也不会如此急躁凶恶,就像是在发泄怒气一样。
金将烙铁扔回火盆,坐在案几后,沉默片刻,让陆晓上前,说道:“王家的小儿子三个月前暴毙了,照顾他的奶娘是扬州人士,你去扬州把她带过来。”
“是,金老总。”陆晓抱拳,原来男人不问细细拷问王老爷,是早有了线索。
“叫人来收拾,现在还不能让他死了。”金摆摆手,似乎也不嫌弃满屋的血腥味,只是冷森森地瞧着那王老爷。
陆晓走出刑房,叫了几个狱卒进来收拾刑具,带王老爷治疗。
离开了沉闷的地牢,少年捕快的心情略微一轻,他实在不喜欢里面血肉模糊,充满了苦痛的气氛。
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灰衣捕快,他是刑部大牢的总管牢头,吴阿普,他见陆晓,立刻侧身让路,圆脸上笑容挤得眉眼都成了一条线,轻声细语地道:“陆大人,又审了一夜犯人,瞧瞧您这一身血腥气,实在是辛苦了,今天金老总在,我呀,让人订了东三街的杨家的早点,您去用点儿?”
此人家里做了几代狱卒,阴毒手腕不少,为人又十分油滑,在六扇门里人缘十分不错,他如此客气,也是因为有一次见了陆晓“审过”的犯人,所以佩服起小小年纪就有了酷吏风范的陆晓。
陆晓不愿理他,于是拱拱手,说道:“不好意思,吴总管,我有令在身,要即刻出京,早饭就让兄弟们分了吧。”
他先是回了府上,简单收拾好行装,便牵马上了街,往城外走去。
京城繁华,又值秋高气爽,烈阳之下,从地牢里带出的冷意终于散去几分。
前面的人群有些骚乱,听着有女子哭喊的声音,上前一看,原来是一个街头卖烧饼的妇人撞在了公子哥儿身上,弄脏了人家的衣服。
那公子哥也不要她赔,只管让两个下人去打妇人,一副要打死她出气的模样。
从旁边百姓的议论中,陆晓得知这人是宁侯家的公子,也算是皇帝的表兄,为人嚣张跋扈,当街打人不是第一次了。
这回也是他先看人家貌美,妇人不从,调戏不成才做此等行径。
“小侯爷,不过一件衣服,罪不至死。”陆晓上前,只用刀鞘挡下两个下人,说道。
宁侯公子被他的面具吓了一跳,定了定神,才冷哼道:“你知道这衣料有多么珍贵吗?她赔不起,就该给我做奴仆,我现在是打自家的仆人,官府也管不得。”
他一顿颠倒黑白,陆晓却只说道:“小侯爷,良贱有别,既然还没有卖身契,就是良民,当众杀人,与庶民同罪。”
“呵!这不是六扇门有名的活阎王,陆捕快吗?听说昨天我那二叔被你用烙铁烧得没一块好皮,你这样的酷吏,假仁假义装什么呢?”这时旁边酒楼上一个男人忽然说道。
“就是那个恶捕陆晓?”
“快走快走,太晦气,我说怎么一股腥气。”
“对,听说他奇丑无比,带着恶鬼面具,肯定没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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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侯公子自然不会怕个小捕快,他倨傲道:“一个捕快贱役,也敢管本公子的事儿?带着那贱妇快滚,别误了本公子的约。”
他到底也不敢在街上继续打人,只是准备之后再叫人报复。
见他离去,陆晓松了一口气,回首看那被打得脸上一片青紫的妇人,正要伸手去扶,却看见女人眼中的惊恐,手臂一僵。
烧饼妇人不敢再看他,抱着篮子匆匆跑开,竟是比惧怕宁侯公子还多几分。
陆晓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关上的酒楼窗户,便知今日之事并非巧合,多半是王家人怀恨在心设计的。
好在他心性坚定,这点小事并没有留下什么波澜,出城后便上马往南而去。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还有一位特殊的观众看到了整场事故。
一个小乞丐躲在暗巷里,摩挲着下巴,露出一丝奇怪的笑意,紧跟着少年捕快的身后出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