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类别:游戏动漫 作者:程音 本章:第93章

    但程家给他留下的印迹,居然比那该死的浴缸还要深。

    他现在只要看到来自北京的信件就开心,会想起风雪天戴的毛领帽,程老师做的辣子鸡,还有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某只小蠢熊吧嗒着嘴,忽然馋起了蜂蜜,跑去冰箱挖来一整勺,非要和他分着吃。

    北京是甜味的。

    那年之后的每一个寒暑假,季辞都在程老师家度过。

    他在生物方面的天赋,甚至超出了程敏华的预期,只经历过两年集训,便已拿到了全国第一。

    这两年也让季辞彻底融入了程家,程敏华叫他“老三”,傻丫头叫他“三哥”,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虽然每年只有几个月,但妈妈和妹妹都很爱他。

    他也很爱她们。

    对妹妹的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季辞已经记不清了。

    也许从第一天起,他对傻丫头的情感就不太纯粹。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夜晚,她取下自己的手套,套在他冻僵的手上。

    从那天起,他对她的心态就是:我的。

    我的妹妹。我的小傻熊。只能是属于我的。

    季辞的人生过于单调乏味,小时候他唯一的乐趣是观察狼群,后来是生物和骑马。

    日升月落,他以为自己的人生会按照既定的轨道前行,完全没想到会凭空多出来一个妹妹。

    妹妹很不省心,光是盯着她写作业,他就得使出浑身解数,比最难驯服的马还要淘气。

    淘气之外她还会撒娇,揪住他的衣角一阵耍赖,眼睛既亮,声音且甜,就算钢铁铸就的意志也很难不动摇。

    他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都来自于她,她救了他的命,和他分享妈妈,以及自己生命中美好的一切。

    而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就是她了。

    因此当季辞发现,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企图对傻丫头表白,他当场气炸了。

    城里的孩子早熟,小学六年级已经情窦初开,半大小子捧着个八音盒,在程家的后门来回踱步,口中念念有词。

    季辞什么耳力,侧耳一听,便将他的来意摸得分明,直接摔门出去,拎起臭小子一顿恐吓:再敢出现,见一次打一次。

    “带着你的破烂玩意,滚!”

    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哪见过这种野狼似的蛮族少年,他的滚,是屁滚尿流的那种滚。

    让人滚完季辞还是不爽,一整顿饭的功夫,盯着林音上下左右地打量。

    皮肤太白,嘴唇太红,眼睛又大又明媚,难怪叫人眼热。

    妹妹天生丽质,他又不能把她变丑,只能暗戳戳在其他地方做手脚——从那之后,他接手了给林音早上梳头的重任,就梳最朴实的那种。

    梳了两天他自己又不乐意了,他妹妹不能比别人差,就得梳最好看最流行的发型。

    算了,美人如明珠,根本遮不住,过了这个暑假她就要读初中,每天独自搭乘地铁上下学,而他也得回到四川去读书。

    简直不敢想象,没他从旁看守,她会招来多少狂蜂浪蝶。

    季辞一直拖到暑假的最后一天,亲自将妹妹送去学校报了道,才满心不爽回了老家。

    出于一种不可言说的心理,报道前一天他特意去理了个发,故意将鬓角剃得发青。

    第二天出发去学校时,林音差点被她哥的拉风造型给震飞:寸头,黑衣,狼牙项链。她好奇地伸手想摸,被她哥皱着眉一手挥开。

    “这是真的狼牙吗?”

    “真。”

    “啧啧,三哥今天看起来不像好人。”

    “哼。”

    不像好人就对了,他就是要达成这种震慑性的效果,任何想打傻丫头主意的,都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效果确实挺好,只是和季辞想象中不太一样。

    据说直到学期末,都有高年级的女生不时地来问林音,她哥怎么再也没出现过,他现在就读哪个学校,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一起出门玩。

    类似的笑话,林音讲了整整一个学期,每次寄包裹都会附上“这是您的粉丝最新呈上的供奉”。

    季辞对那些表白信和礼物丝毫不感兴趣,但林音对此津津有味,时不时抱怨说,哥哥桃花实在太多,占用了她的桃花额度——班上的男生都知道她有个帅绝人寰的哥哥,谁也没有勇气对她表白。

    很好。

    寒假来临之际,季辞凭一枚全国赛事金牌免除了学校的全部考试,提前两周赶赴了北京。,尽在晋江文学城

    少年此时已满十六岁,身高比之前又窜上去不少,傻丫头站在他的面前只到胸口那么高,需要使劲抬头才能看到他的下巴。

    “瘦了?”他皱眉,发现她脸颊上可爱的婴儿肥消失了。

    不知为何,他印象中的知知,始终是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一圈雪白毛领围着可爱小圆脸,像饼干盒上的广告画。

    他在长高,她也在抽条,显而易见下巴尖了出来——不是不好看,问题就是太好看了。

    季辞有点恐慌,感觉再这样下去,他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妹妹身边守着。

    他这傻妹妹恐怕还对自己的魅力毫无知觉,感兴趣的东西还跟小时候一样,见了面,继续盯着他的狼牙项链眼馋。

    脑子一热,他当即将狼牙摘下,直接挂在了林音的脖子上。

    这一出完全出乎林音的意料,这狼牙是季辞的稀罕物,平常根本不让人摸,怎么二话不说就给了她——还站在学校的门口,旁若无人整理她的头发,将狼牙塞进她的衣领。

    狼牙尖尖,轻轻戳在心口,似乎还带着季辞的体温,林音的脸瞬间就红了个透。

    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脸红。

    季辞也在脸红,不过他知道自己为何会脸红。

    这根项链是他从小戴到大的,听阿玛说这是他爹留给他唯一的纪念——按照他们那一族的习俗,每个少年会珍藏自己猎到的第一头狼的牙齿,直到新婚夜送给自己的新娘。

    莫名其妙的,他居然就这么送给傻丫头了。,尽在晋江文学城

    “不准弄丢。”最终季辞只这样叮咛了一句。

    某些具有仪式性质的举动万不可随意做出,一旦做了,故事线就会改弦易辙,朝着预料之外的方向狂飙,根本控制不住。

    季辞没有意识到,从他送出狼牙的那一刻,林音在他心中的标记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

    从“我的妹妹”,变成了“我的女孩”。

    也是那一年的冬天,十三岁的程音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潮,捂着肚子在床上疼得死去活来。

    恰巧当时程敏华出差外地,小姑娘吓得六神无主,只能求助于和她同样毫无经验的季辞。

    他将她紧急扛去医院,在听完急诊医生无奈的科普之后,又红着脸将人抱了回来。遵医嘱去买了卫生棉和止疼片,盯着她用红糖水将药送服。

    ……然后还亲手拆洗了被不小心弄脏的沙发套,因为网上说,女孩子这时候不能碰凉水。

    好麻烦。

    但无论如何,这必须是只能由他来承担的麻烦。

    星色(3)

    又一年春,

    季辞在赛马节上拔了好几个头筹,上了当地的报纸头条。名声大噪之际,他却与文旅负责人请辞,

    决心从此专注学业。

    他想尽快去北京读大学。

    只要进了奥赛国家队,就能被免试提前被录取,他要补的功课还有很多。

    爷爷到底还是知道了他的存在,但似乎没有预想中那么生气,只默默将他望着,目光空洞,似乎透过他看见了别的人。

    也许是他妈妈,也许什么都没看见,人之将死……很多事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生命如水,

    逝者如斯,

    季辞的爷爷去世的那天,

    河对岸的狼群迎来了好几窝初生的小狼。

    夜半,季辞从梦中醒来,

    默默起身去换了条干净短裤。

    他又做了不该做的梦。

    梦里他咬住知知的脖子,与她一同翻滚于狼群的栖息地,

    少年的身体完全禁不住隐秘的刺激,

    急喘着苏醒,懊悔着沉沦。

    白天他提醒自己这是绝对禁区,

    夜晚他却控制不住想象力。

    很糟糕,他居然会对妹妹生出这种心思。

    季辞有点不敢回北京了。

    然而时候一到,他还是准点买好了车票。嘴上说是去参加集训,心里却知道,

    他有极想见到的人。

    就连路上淋了雨,心情也是雀跃的。

    是林音来给他开的门。

    这一幕发生过无数次,

    唯独这次有所不同——可能因为外面在下雨,雨帘隔绝出了一个私密狭小的空间。,尽在晋江文学城

    也可能是因为她眼睛格外亮,映着他身后飘摇的闪电。

    闪电亮得惊人,必然会伴随着可怕的炸雷,季辞下意识抬手捂住林音的耳朵,却在滚滚雷鸣中,眼见着她的脸越来越红,在他两只手掌间自动煮沸。

    一切从此不同。

    他们假作无事发生,但发生过的事无法更改,虽然他们还继续同桌吃饭,对答如流,但目光接触无法再有。

    长大总是在一夜之间。

    隔阂也出现在一夜之间,但有时候所谓“隔阂”,不过是想靠近反而远离,情怯而已。

    季辞感觉自己越来越凶。

    题不会做她来问他,经常会领一顿批,再随手罚多做两题。

    不凶不行,气氛会变得太过暧昧,她一靠近他就心跳加速,梦里都萦绕着她身上甜丝丝的味。

    而压抑,确实可能会让人变态。他住的客房好巧不巧竟然在浴室隔壁,每天早晨唤醒他的从来不是闹钟,而是她洗澡的声音。

    日复一日。

    终于一天他没有忍住,听着水声淅沥,伸手握住了自己。

    越罪恶越快乐,可快乐都是有代价的。

    又一日,他将脸埋入她洁白的校服衬衣,隐忍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竟被林建文抓了个正着。

    后面的事,便没什么可说的了。

    命运是捉弄人的一把好手,在同一天还赠予他最甜蜜的一封情书。拆了,读完,只坚定了他离开的决心。

    不能留,经不住任何考验。

    那封信他一直珍藏,后来她每每问及,他却只说:弄丢了。

    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们再没有见过面。

    即使到了次年,他如愿被北京的学校录取,可以与她正式生活于同一个城市,他也再没有去过程老师的家。

    不只是因为要避开林建文,更是要避开她。

    她生他的气,这是自然,他却实在没脸解释,年少青涩,涩味只能交给时间来解。

    这番情怯,日积月累,几乎拧成了一个情劫。

    季辞一直怀疑,程敏华对此有所感知。

    确实太明显了,以前他逢年过节,每一顿饭都要去程家吃,怎么现在唯爱学校的食堂?

    “你们两个闹矛盾了?”有次他听到她问林音。

    在学校的实验室,林音偶尔没饭吃,也会过来蹭上两顿食堂,这是季辞为数不多见她的机会。

    他将自己藏在试管架背后,想听林音怎么回答。

    小姑娘居然坦荡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那怎么办,强扭的瓜不甜。”

    “你倒看得开。”程敏华笑。

    “看不开又怎么办,反正是他没眼光,我难道不好?我哪里不好?”

    “知知哪里都好。”

    知知哪里都好。他在暗影中闭上眼,无声微笑。

    这一幕如镜花水月,当时只觉得惆怅伤感,怎知却是留在他记忆中的,最后的小美满。

    三个月后,羲和突发火灾,季辞冲进火场将林音救出。

    那之后他们的关系有所修复,但也没有修复得多快,就像他手臂留下的那片烫伤,时好时坏,总是不肯一口气痊愈。

    她曾主动要求帮他涂药,被拒绝之后,再也没有提起过第二次。

    姑娘大了,气性也随着长,这次她气得连话都不肯再跟他说。

    过了两日,他在校园里遇到她和另一名少年同行,清秀高挑,样貌与他有几分相近。

    两个人边走边聊,兴高采烈,商量放学后一起去狼人杀。

    季辞驻足,眼睁睁看他们目不斜视走过,眉心蹙成了一个川字。当晚他找到程老师,主动提出中考在即,他想给林音补一补数学。

    “集中突击一个月,这个月,她最好每天都过来。”

    狼人杀有什么意思,他恰巧是个狼人,过来让他杀一杀好了。

    林音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出现在约定的地点。

    她居然翘课了。

    第一天没来,第二天也没来,到了第三天,程老师说课先别上了,去学校把你妹接上,回家先一起吃个蛋糕。

    季辞找出了很久以前就准备好的礼物,一条品相极好的绿松石手串,去了林音的学校。,尽在晋江文学城

    发现她披头散发在保安室里哭,脸上红一块紫一块。

    那天晚上,他们度过了人生中最残酷的一天。

    只剩彼此,相拥而泣,从此命运将他们牢牢绑定,再无法分开,不论时间,不论生死,哪怕相隔千山万水。

    那之后的十年,时光如同停滞,又如急管繁弦,转瞬而逝。

    他再次见到她时,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生怕一切又是梦幻泡影,醒来周围黑寂,他孤单地漂浮在时间的迷宫,宇宙间唯余他一人而已。

    ……

    季辞陪程音走到旧居门口,难得显出了一丝扭捏。

    “你上次不是……看过了吗?”

    “光忙着救你了,都没仔细看。”

    “有什么好看的,和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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