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腰腹用力,蛮横地操着陆晓的屁眼,终于在青年两腿都抽搐起来时,走到窗前,一挺身,打开窗户,对着花园里的天光,将精液噗嗤噗嗤的射精了软烂的肠道中。
他看着外面的树丛,将陆晓屁股抬得更高一点,清晰的展示被插得通红的屁眼,淡淡道:“好看吗?”
窗外没有声音,陆晓已经被干傻了,也没有反应。
金又微微笑起来,他将自己分量十足的肉根“啵”地拔了出来,没有粗壮堵住的松屁眼中立刻泄出了大量白色透明的液体。
陆晓的淫液像是瀑布一样从被操烂的屁眼里流了下来,整个人好像一只被玩坏的娃娃,两腿挂在男人的臂弯上,随着屁眼里的精液流出,前面的鸡巴动了动,一股尿跟着一起喷向了窗外。
任何一个男人看到自己心爱的人被这样羞辱,都无法再无动于衷,树林间仿佛起了风,一个黑衣的男人忽然便出现在了花园中。
金怀中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他将陆晓放下,轻轻拍了拍青年的头,道:“好狗。”
陆晓缩在地上不敢动弹,他刚才喊得淫话都让司空摘星听到了,他不喜欢司空摘星骂他母狗婊子,但他却主动摇着屁股要做金的母狗,他已经羞愧地无法再看窗外了。
那阵风吹进窗内,金看着司空摘星,对陆晓命令道:“趴好,让他看清楚点。”
陆晓不敢看两人,身子却诚实的动了起来,将鲜红的屁眼对准了空气,他甚至能感受到两人注视自己那朵翻开的肉花时的目光。
一根火热的鸡巴插了进来,粗的可怕,是金的,他的本能的用肠肉夹住男人的鸡巴吮吸起来,帮着主人羞辱自己的情人。
司空摘星没有说话,金却打开了话匣子,他的语气带着炫耀的意味:“他的屁眼让我操松了,这就是你喜欢的人,我养的贱婊子,只要一句话,他就会甩开你,送逼来给我操。”
陆晓低低哭泣起来:“不要.....我.....啊....”,屁眼里的巨物开始尽情的摩擦,他的哭声也碎成了诱人的呻吟。
金在展示怎么操弄青年,司空摘星看得非常清楚,他甚至能看见这个老东西的鸡巴毛都操进了陆晓的屁眼里,那鸡巴有他两倍粗,几乎要把骚逼奸烂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甚至有些勃起了。
但是他没有动,因为金的实力已经到了一种可怕的程度,他明明是男人最薄弱的时候,周身却没有一丝破绽,近在咫尺的小猫更像是一块摆在陷阱的美味糕点。
“绕了我...爹爹羞煞我.....骚逼被当着小偷面干了.....呜呜....啊!”陆晓在欲海中浮沉,他像是破罐破摔一般,大声淫叫着,唯独一双眼紧闭着。
在这两人中间,他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博弈用的玩具,他从没有选择的权利。
他裸露着嫣红的逼肉,两股战战连跪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全靠男人的手擒着腰,过度的性交让他的屁眼彻底松垮下来,跟随着男人的鸡巴进进出出:“我夹不住逼了.....骚逼让爹干烂了!”
金终于心满意足地插到最深处,紫黑色的大龟头再一次给肠肉涂满了精液,然后又顶着里面,开始放尿,他拍拍青年的屁股,笑道:“骚儿子夹不住屁股,就要在小情人面前用骚逼漏尿了。”
汹涌的热液涌进肠道,这还是陆晓第一次被人尿逼,他努力夹着屁眼,因为跪趴的姿势,那些尿水似乎都射精了他的胃里,他整个人里面都是男人的尿了。
司空摘星的拳头紧紧握起,金依旧毫无破绽,在极致的愤怒下,他的大脑却清醒的可怕,终于冷冷道:“老东西,你玩够了?”
金将粗壮的鸡巴拔了出来,他不再握着青年的腰,拿起绢丝擦了擦自己的下体,对司空摘星比了一个请的手势。
而塌下腰的青年却被操得动弹不得,整个人酸软在床上,根本合不拢的屁眼里,黄尿潺潺流了出来,空气中顿时都被腥臊的气味充满了。
陆晓痴痴地呢喃:“我是主人的贱逼尿壶,爹爹的尿好热,好喜欢啊!”
司空摘星看到他脸上的红光,心口忽然疼了起来,因为他看得出来陆晓确实是真心喜欢金的,或者说这个小捕快,不得不喜欢上操弄他的两个男人。
离开了淫靡的房间,他看着云淡风轻的金,道:“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去偷一件东西,一件绣着牡丹花的帕子。”和聪明人对话就是这么简单,金笑了起来,道:“一件只有偷王能偷到的东西,因为它在陆小凤手里。”
司空摘星眼珠转了转,忽然也笑了起来:“你是绣花大盗。”他用的是陈述,而不是疑问的语气。
金不答,只是继续道:“你只需要把那帕子拿到地方去,小小欠我的恩情就算还完了。”
给陆小凤破案增添点难度这种事情司空摘星平时也是很喜欢的,但绝对不包括帮他最讨厌的捕快做事。
可是金给他的这个条件,他无法拒绝。
他看着衣着华贵,仿佛王孙公子一样的金,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你嫉妒陆小凤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金的脸色终于微微改变,他收敛笑容,道:“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公平的,比如陆小和陆小凤,一字之差,命运却截然不同,一个是天赋异禀的江湖英雄,一个是在公门小心谋生,还被人凌辱玩弄的小捕快。”
司空摘星终于串联起事情的前因后果,自从金鹏王朝案后,陆小凤的名声大作,金也许本来打算悄然携宝归隐,但他如此高傲,是不能忍受陆小凤探案能力比他这个天下第一名捕更强的,所以他才亲自来与陆小凤做对手。
想明白后,年轻的贼王轻蔑笑笑,道:“你犯了个大错,本来你是有机会全身而退的,但谁让你要惹陆小凤呢,就算你要我偷他一百件东西,他也会查出来是你的。”
金冷冷看着他,问道:“你应该没有见过花满楼的情人吧?”
司空摘星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提到花满楼身上,他也没兴趣再和一个捕快头子聊天,只留下一句:“你要我做的事情,我会做的。”
[作家想说的话:]
2。61‘6:8;52)
太好了,和绣花的逻辑串上了。
原文司空欠了金一个人情,现在金老总表示司空帮他做事,他就成全小小和司空(实际上金老总是打算卷了小小一起跑,只是忽悠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本来也没信金老总的鬼话,但他相信陆小凤搞得定,四舍入等于讨厌的老猫gg,小猫就归他了。.
第二十九蔁2616,8,5。2
以身殉之(刑讯轮奸铁梨花剥皮)重口慎
金回来了,他给陆晓擦洗了身体,这是第一次事后的温存。
他不必说,陆晓已经知道司空摘星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得了这种羞辱。
他的心里空荡荡的,却觉得这样也好。
金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他似乎有很多话想说。
他抱着陆晓,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宁,这种安宁让他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恐惧,如果他失败了,怀中的青年又将何去何从。
他张了张口,最终却道:“你回京城吧。”
陆晓察觉到他本来想说的并非是这句话,但他只是温驯的点点头。
从羊城回京,需要半月的时间,半个月已经足够发生很多的事情了。
当青年捕快踏进衙门时,迎接的他不是别的什么,而是来自同僚的刀剑。
“金就是绣花大盗!”
“鲁少华断手重病!”
“孟伟已归案!”
陆晓怔怔,他当然知道绣花大盗案,那不是金老总在查的案子吗?他哑着嗓子,道:“不可能!金老总不可能是绣花大盗,你们都是他的同僚下属,他在公门三十年,从没有做过一件枉法的事!不可能!!!”
这些他熟悉的面孔仿佛一瞬间变得陌生起来,他们冷冰冰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只下水道的老鼠,那是看犯人的眼神,他们喊道:“陆晓去了羊城!”
“陆晓是金亲信!”
“陆晓定是帮凶!”
最后变成齐齐的呼喊:“抓住他!抓住他!抓住他!”
陆晓的眼前一黑,他踉跄退了一步,他想,他明白金没有说出的那句话是什么了。
他垂着手,并不拔刀,任由那些衙役按住了两臂。
在他心中那个男人即便私德有亏,却无愧于大义,是他的......英雄。
他的英雄倒塌了,他的心也死了。
不知道是谁,将他的面具掀开,押送的队伍忽然安静下来。
他们看着黑铁面具下青年的面容,便再说不出来羞辱的话。
最深的牢房里,陆晓被固定在刑架上,他对这里太过熟悉了,只不过以这种视角看过去,还是有些奇怪。
他在这里没待多久,一个熟悉的人走了进来,正是宁侯公子,他见到陆晓,大笑着上前:“小美人,你要是现在求本公子,本公子还可以赎你回去做个官奴。”
陆晓看见他眼中的恶意,并不搭理他,他只恨自己当初没有干脆在牢里打死这个狗东西。
宁侯公子虽然在太后的保护下免了死罪,但圣上却下令他不能继承侯爵,他现在正恨陆晓恨得牙痒呢,看见青年居然生得如此美丽,顿时有了一个恶毒的主意,他对着身旁的捕快吩咐几句。
那个陆晓曾见过几面的同僚就上前,扯开了他的衣襟,他本来就淫邪的目光,在看到青年的胸膛时变得十分古怪。
漂亮的青年像一只引颈就戮的天鹅,他的胸膛并不像男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洁白无暇,而是早就被填满了色欲的图案。
他的衣衫很快就被男人扒干净了,令人震撼的纹身覆盖了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光是看着就有种蛊惑人心,窒息的美感。
宁侯公子眼中的震惊退去后,他突然开始大笑,甚至笑得弯下腰来,他笑着说道:“原来你的官服下就是这样,原来最有名的酷吏就是一个下贱的性奴,你竟然还有脸面冠冕堂皇的办案,呸!”
他的唾沫砸到了陆晓的脸上,周围的捕快也开始哄笑,他们的目光好似烈火一般炙烤着陆晓的身体,前所未有的屈辱和痛苦折磨着他每一根神经,但他只是冷冷说道:“这里的手段我都熟悉,夹棍之类就不必了,直接上梳洗。”
梳洗,听起来像是闺阁小姐用的词汇,但在牢里可并不是什么好词,那是要用细密的铁梳插入皮下,将肌理梳成一丝丝,再倒上沸水清洗血水,两轮下来,人的皮肉都化成汤,只剩下森森白骨。
他不愧是有名的酷吏,这样残酷的大刑轻描淡写安排到自己的身上,据说陆晓十三岁的时候就给一个重刑犯上过这种刑罚了,这样的疯子,很多捕快都笑不出来了。
宁侯公子色厉内荏,他被青年吓到,又想起了月余前被挂在架子上鞭打的经历,好不容易壮起胆子,鄙夷道:“你想的美,我不会让你那么痛快死的,绣花大盗以针法闻名,想必你这一身正是他的杰作。”
他的色心终于敌过了恐惧,上前一步,用手指摩挲着陆晓胸前的金环,说道:“这身皮肉就是你和金勾连的罪证,在扒下你的皮前,你大可不必担心那些鞭子和烙铁。”
陆晓又沉默下来,他自己就是狱吏出身,见过无数的犯人,在这里,他的脸就是他的罪。
“上铁梨花!”这是对女犯的手段,只有特别罪大恶极的淫妇才会被施以这种酷刑。
没有人反对,地牢里的烛光太过暗淡,陆晓看不清楚这些他曾经并肩作战兄弟的表情。
很快就有人拿了铁梨花上来,这个人陆晓很熟悉,是他巡逻时带领的小队成员。
他们一起喝过酒,陆晓甚至知道他家在葫芦巷子,家中有一位老母,还有一妻一子,是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巡捕。
但是现在他将铁梨花闪着寒光的头对准了陆晓的下体。
和一般男子不同,他那里是被男人操熟的,闭合的铁梨花要进去,简直一点困难都没有。
甚至就在那人推入的时候,刚开始还有些干涩的穴口在完全吞下铁梨花后就已经十分润滑了。
陆晓仿佛听见了野兽们的鼻息,铁梨花在他体内慢慢张开,他甚至有空想,幸好他的屁眼是金那根粗大的玩意儿夯过的,此时还不算太难受,可是那个男人真的死了吗?他那么厉害,他怎么会死呢?
青年的脸色渐渐白了起来,铁梨花并不仅是在扩张上厉害,更可怕的是花瓣薄薄的边沿,就好像刀片一样,随着展开的过程,将肛口的肠肉深深划开。
随着铁梨花的打开到极限,陆晓的屁股已经被撑得变形,大股的血水从镂空处流了下来,滴在抓着铁梨花男人的手上。
这倒也是件好事,这些人并不知道他后面放了豹须,痛感超过了痒感,他就不用在这些人面前变成一只彻头彻尾的淫兽。
陆晓深深喘了口气,问道:“金老总真的死了吗?是谁杀的他!”
他的目光太过执着,不知道哪个角落有人回答了他:“是陆小凤,他们最后决斗时,打了上百招,最后是陆小凤一剑杀的他。”
原来是陆小凤,青年恍惚了一瞬间,到底是怎样传奇的人物,能让金老总一直念念不忘。
血腥气激发着人心底最深的欲望,宁侯公子已经忍耐不住,他让捕快们赶快把铁梨花收起来,而不是从屁眼里直接抽出,把这个漂亮的肉洞割坏。
轮奸开始了。
陆晓一次次昏过去,一次次被冷水浇醒,他不知道有多少男人上过了他,也许是他所有的同僚,他们或许有和他平日关系不错的,在操弄时试图抚慰乳尖或胯下软趴趴的玩意儿,或许也有平时相看两生厌的,在操他时干脆尿在体内。
所有人的性欲都得到了满足,他们离开了。由于失血和疼痛,陆晓半阖着眼帘,不管男人们如何欺凌,惩戒,他既没有呻吟,也没有求饶。
直到一块青布袍角出现在他的眼前,他才缓缓抬起头,虚弱地叫道:“岳总捕。”
青衣男人叹了一声,道:“你不该去羊城,也不该招惹宁侯公子的。”
陆晓眼中升起一丝希望,他咳嗽两声,道:“岳大哥,就算金老总是绣花大盗,但他在任期间,确实从未做过不公之事,我也绝对没有做过任何违心之事。”
到了这个时候,他还在为金辩护,岳青只是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道:“包括你做他的性奴,也是发自本心?”
陆晓一怔,岳青不该问这样的问题。
青衣总捕头微微笑了起来,他说道:“你在这里,我确实出了些力气。”
他的手掌很宽厚,很温暖,但是搭在青年赤裸的肩膀上时,却让本来挺直的脊背抖了抖。岳青像是抚摸着自己的情人一样,细细把玩着陆晓的身体,慢慢道:“你可能不记得,在你很小的时候,跟在金屁股后面时,我就见过你,可惜那之后你就戴上面具了。”
“你不会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吧,你从来不肯和其他捕快一起撒尿,即使在最炎热的夏天,衣袖都系的的很牢,这不是很奇怪吗?”岳青胯下的硬物顶在了青年身上。
陆晓看着他,岳青的脸庞还是很威严,很正直,但他的鸡巴却插在了平日最关照的小兄弟的身体里。
他说做酷吏不好;他说他会一起承担私刑的责任;
陆晓垂下头,他眼中已没有了光。
“我早就想操你了!你做什么贞烈的模样?那桂花巷里,我曾听到过你哭着求男人操弄的骚话,抄家的人还带回来一身肚兜开裆裤!”岳青操干着陆晓软烂的穴,模样简直像是要杀人一样。
他实在太兴奋了,这种刺激不仅来源于性欲,还来自于权利,压在他头上的大山,天下第一名捕的招牌终于被金自己砸烂了,连前总捕的禁脔都成了他胯下的玩物,他每一次插入都是在打金的脸。
他甚至给陆晓讲了金嫁祸红鞋子的诡计是怎么被识穿的,那些女人是如何砍断了鲁少华的手,是如何围观了金不够体面的死法。
他的言语比他的鸡巴更深的刺痛着陆晓,青年咬着唇,忍不住辩驳道:“红鞋子难道是什么正义之事吗?熊姥姥阴晴不定,她的毒栗子杀的可不止是薄幸男人,还有什么砍手剥头皮,如果她们是正义,还要国法,还要捕快做什么!”
岳青被他斥责,却并不生气,他掐着陆晓的腰,一边干一边说:“我就喜欢你这么天真的样子,金真是把你保护的太好了,你一点也不懂这个世界真正的规则。”
陆晓不言,他不懂红鞋子的人在想什么,他只知道,她们所做之事是法之不容的,口舌之争在此时已无必要,他闭上眼,仿佛死过去了一般。
只是当岳青离去时,他才对着男人的背影说道:“金老总叫我不要和你走近,他的眼力天下无人能匹,我早该听话才是。”
也许是三天,也许是天,这些人终于腻了轮奸的游戏,他们看着美丽的青年,眼中只剩下无穷的兽性。
宁侯公子没有出现,但他已经定下了陆晓背后最美的那幅图画。
活剥这种刑罚是需要技术的,并不是谁拿着水银从犯人的头顶灌进去,就能剥出一张完整的皮的。
整个牢里,有这门手艺的人只有牢头吴阿普。
但他的手伤着了,做不了这个活,所以他们只能用更麻烦的方法,将金的遗作,一块块从陆晓的身上揭下来。
陆晓躺在刑台上,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头待宰的猪。
胸和背上的皮面积最大,最好剥,但容易导致犯人失血过多死去,死人的皮就不好剥了,所以他们先是从四肢剥起。
他的表情一定很难看,皮和肉活活分离,实在太痛了,有的人技术不够好,还会多削下一块肉来,如果不是口中塞着东西,他应该已经把牙齿都咬碎了。
他看见自己的皮在灯光下晶莹剔透,他看见自己血肉黏连的四肢,到后来,他们为了防止失血过多,又将已经剥完的双腿和臂砍了下来。
陆晓甚至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能活着,他张了张口,想和同僚开个玩笑:其实切下来再剥也差不多,不用这么紧张。
可他只发出几声微弱的气音。
那些人又走了,会武功就是这点不好,只要没受致命伤,比一般人总是能多苟活几天,这些捕快甚至可以回家休息后,第二天再来继续。陆晓安慰自己,他们都是熟手了,明天会更快,再忍忍,他很快就不用痛苦。
他越是痛,就越感到处处存在,他的精神再也不怎么寄存在他的躯体中了。
直到一个灰衣捕快站在他的身前,他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只有一杯酒。
是吴阿普,难道他也是来羞辱自己的吗?陆晓昏昏沉沉的想到,从表面上看,他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像一具尸体。
吴阿普却没有抬头,他跪在残缺不全的青年面前,道:“金老总已经不在了。”
“你是来送毒酒的?”陆晓声若蚊吶,好在夜里的牢房十分安静,足以让吴阿普听到。
“此酒无色无味,剧毒无比,发作只需瞬息,人便会毫无痛苦的死去。”吴阿普沉声。
陆晓笑了起来,到了最后,竟然是这个看起来奸猾的牢头来送他一程,他笑着,泪却滴在了木盘上。
吴阿普听到水声,头埋得更深。
陆晓道:“我有一印信,事关江山社稷,你务必把它传给可信之人。”
他的脸上重新焕起荣光,让吴阿普以手心为纸,用自己右手残肢上的鲜血为墨,刻画下那个他曾在金那里,在羊城南王府看到的印记。
画完,他长舒一口气,道:“金老总于我有活母之恩,今天下人背弃之,我亦愿以身殉之,来,助我饮下此酒!”
这就是金那日未尽之言,让他回京,一旦事情败露,他必死无疑。
风,穿过了他。
[作家想说的话:]
2。61‘6:8;52)
晓晓退场啦,下一章把绣花结尾掉,虐一下众攻,都怪他们太慢,没有救下晓晓。.
第三十蔁2
义士(巨虐)
重霄走后,江湖中又发生了许多的事情,陆小凤被迫接下绣花大盗的案子时,并没有想到,后来的事情简直可怕的超出他的想象。
瞎子,死人,这一切会在一起,他实在很难开心起来。
他很少生气,但是在侦查绣花大盗案时,他却一直在生气,他不明白,为什么身边所有的好友都背叛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