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相当于间接表示我的笔力并不足以写出我想表达的东西。
由于这种评论,番外三里我尽力想让艾文不要流露过多的敏感情绪,这使他显得格外不善言谈,也使他在怪兽面前过于局促。
但实际上我觉得在眼下这个环境中(只有雪和诺克斯)他是会坦诚的。
坦诚爱欲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
他就不会畏畏缩缩地请求一个吻。
他的羞耻感来源于人类社会对接吻的评判,而不是接吻本身。
在人类社会中,由于种种原因,坠入爱河的人已经够矫揉造作了,上床的人更是被奇异的羞耻和道德束缚着。
这些东西有这些东西的好吃,但是在写一个和怪兽的相处过程中我不想再用这些来捆绑我的角色了。
坦诚并不是软弱,敏感并不是软弱。
就算是软弱,似乎也没什么值得专门拿来说的,这都是复杂人性的一部分。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上述特质似乎总和“娇娇软软”链接在一起,好像这个世界不能存在柔软又坚定的人一样。
也许也是我没说清楚。
毕竟展现一个人的特质需要多角度描写,而艾文在本文里几乎没怎么走剧情,面对的也都是诺克斯,他处于恋爱状态(人类在恋爱,怪物不一定)时当然会甜一点,但那也不意味着他会甜得没有自我。
我花了这么多章节让艾文终于*主动*走向诺克斯,依旧有人无法理解。
虽然吧在黄文里提角色的自我好像有点荒谬,不过要是没有了这一点点自我,我可以随便捞一个身娇体软的角色套上艾文的名字,何苦搞这么一出呢。
写到现在,上床部分的剧情我已经写得满足了。
而且番外三是诺克斯还没掉马的时候,写过了怪兽搞人类,再写人类搞人类感觉没什么意思。
其实我更想写他们生火取暖,凿冰钓鱼,开着卡车去白桦林猎驯鹿。
我想写艾文头发湿漉漉的,在室外冻成冰碴,回到仓库他的发梢一点点融化,水迹让他的衬衣黏在背上。
我想写诺克斯往他脸上揉护肤霜,艾文被冰得缩起脖子。
我想写他们的沙发是苔绿色的,地毯是浅灰色的。
我也想写他们上床。
不过写他们上床和写上述的情节是并行不悖的。
要是有读者只想看神神叨叨的日常,那写着挺没意思的。
要是读者只想看上床(太多人这么想了)那就更没意思了。
目前我不想按照现有的剧情续下去了。
已更新的还会留着,不会删除。
不过我短期内不会更了。
我认为正文已经表达了我想表达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多的遗憾,就把这两个角色留在他们的世界里吧,我不再去打扰他们了。
那些冬季涉雪相见的故事,我可以在其他故事写。
就算不写,那些雪和白桦林也一直在我脑海里。
哦对了,我还有论文要写。
20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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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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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雾与海盐之礁,(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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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茧中先知(上)
大家都是变态,我是其中最璀璨的明珠。
看了这么多章,要是还是对我的变态没有心理准备,那是你的不对。
不许催更,不许催肉。
我逃避他,日日夜夜/我逃避他,岁岁年年/我逃避他,心烦意乱/思绪远离;在凄迷的眼泪里/我躲避他的面,也在笑声洋溢的背后/我急着攀登希望的远景/却快速地坠落巨大黑暗、恐惧环绕的深渊/他强劲的脚步紧紧追随我。
*鸟叫第一声时艾文就醒了,昨晚他把自己的背包垫在枕头下,希望能让脖子好受一点,但结果是今天早上他的脖子依然僵疼。
他也不是很敢翻身,因为这张狭窄的旅行床紧挨着陈旧的木质办公桌。
前两天他半睡半醒,侧身伸手想搂诺克斯的肩膀时,办公桌上的笔记本、报纸、日历、圣经、教徒名单哗啦啦砸了他一脸。
邻床传来浑浊沉闷的鼾声,班克神父自在地梦呓几句,砸了砸嘴,又沉重地呼吸起来。
天光逐渐明亮,蒸腾出室内腐朽干枯的气息:纸张、年久失修的木头家具、昨天神父剩下的半盘豆子、角落里变色的墨水渍、千千万万粒在晨光下翻飞的灰尘。
艾文是个客人,自觉不该惊扰老人家的睡眠,于是平躺在旅行床上,费劲地伸手从枕头下的背包里翻出了笔记本。
软皮笔记本,劣质的塑料薄膜上印着“漫游杂志编辑部”。
也不知道艾文的上司是从哪里得到的自信,敢把这种东西当作去年的圣诞礼物发给所有员工。
艾文笨拙地翻开本子,在潦草的“出差每日工作计划”后密密麻麻的备注里继续写:五月十三日,继续参观教堂。
整理前日底片。
需选出二十五张拍摄教堂与钟楼的底片。
如果条件允许,录像。
询问“茧中先知”事宜。
修改前日撰稿,完成一千五百词底稿。
艾文合上笔记本,把它放在腹部,构思起文稿来:可库恩小镇坐落于北纬54度,五月在这里很迷人...听上去有点枯燥。
艾文把笔记本翻到前页,在文稿上涂掉了这一句。
《漫游》杂志的相当一部分客户是廉价航空公司。
他们需要这些花花绿绿的旅游杂志给乘客做些无关痛痒的调剂。
距可库恩小镇二十里的地方要建一座新机场,主编就对艾文说:“你过去拍点照片,写写稿子,没准有人乐意把那个小镇当成度假村呢。”
所以艾文就带着一包器材过来,出差两周。
两周,呆在这个连旅店都没有,只能寄宿于教堂休息室的地方。
“可库恩小镇非常迷人,”他在脑子里干巴巴地写稿,“它带有古朴的风情,女人们不愿意穿高于小腿的裙子,男人们没有三种颜色以上的衣服,整个镇只有邮局有一台电话。”
不,太刻薄了。
他跟主编通话比较多,并被迫在本子上记下那些主编一时兴起的点子,比如“你应该爬上钟楼去看看,没准那里可以当一个景点”之类。
事实证明钟楼里只有一窝精神不太正常的鸽子。
他只和诺克斯通过一次话。
大约说了三十秒。
不,他不能想这个。
他需要想工作,工作,这个镇子,文稿——可库恩小镇,这里有一座教堂,有一个被众人称作先知的疯子,他住在教堂的阁楼上,离走调的管风琴很近。
这里的居民早上六点起床,四点结束晚餐,沙拉里最常出现的是西红柿羊奶酪和燕麦面包。
这里不下雨,晴天太多,没有雾,闻不到诺克斯的味道。
不,不是这个。
不能想这个。
可库恩小镇,迷人,迷人,适合旅游。
从飞机上下来,一定要路过这里。
教堂很狭窄,桌子的螺丝松了,他那天想抱住诺克斯,他忘了他不在家里,他撞到桌子,那些东西砸在他身上。
不。
与世隔绝的小镇,值得来访,古建筑,浓厚的宗教氛围,有毛茛和鸢尾,只在邮局有一部电话,通话时要面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小职员。
两周,只有三十秒,他的膝盖是软的,因为诺克斯的声音从他脊柱往下冲刷,像一注滚烫的瀑布。
怎么能这样,两周没见,接电话的时候就管艾文叫“亲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