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里是侦探。对,就是被可鲁斯称作神经病,但其实是天才的我。
为什麽突然变成我在说话呢这是有原因的。既然我差遣了可鲁斯去跑腿,那我就有义务帮他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了对不对我可不是这麽不尽人情的。更重要的是,我太理解你们的脑了,大概跟金鱼一样大又不愿意承认。不可取阿啧啧。
再说,前面也有太多细节没说清楚了,这个作者真混。
那麽,说了这麽多,现在的情势是怎麽样呢
首先先来个简单回忆一下。还记得为什麽我们为什麽去河边吗不,我原谅你愚蠢的脑袋想不起来。我就直接说好了,要找凶手。
但是为什麽找凶手要去河边呢
我知道你大概还是想不起来,不过起码努力一下吧假装一下也好,快点,来,再一点。
好算了。重点是被害者,都有养狗。
这个时候脑容量跟金鱼一样的你们一定会说,为什麽之前都没有人发现si者都有养狗,但是伟大的约翰本人我一看就知道。好,我做个补充说明。「因为不是所有的si者都把狗养在家里」。
第一名si者是个贵妇人还记得吗我去拜见了一下他家,对,就在看完第三具屍t的那个晚上,我先去了一趟警局,拜借了一点资料,得知了一下我的目的地就出发了。谁叫我是行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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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他常常出门,这点要感谢她隔壁住着一个没事做的老太太,没事就在观察她。老太太还透漏,贵妇5前丧偶,老公是个有钱但纵情酒se过度的老头子,然後刚好在他们结婚半年之後,就这麽刚好的si掉了,一切都是美好的巧合。但管她的,重点是这意味着他的狗常常寄放在别的地方,有时候可能是朋友家,不过我找到了大量的发票,是动物医院开的发票。他把狗寄放在动物医院里。
我必须承认凶手并不笨,他的选择做的很正确。不知道是哪只狗偷吃了他的东西,那就猜一只最常待在医院里的狗,这只狗最有可能吃到了。只不过他的运气不好,贵妇来接狗,他只好半路拦截然後让案子升级成谋杀案。
不过倒楣的不只他一个。第二个被害者其实也只是倒楣。凶手杀了第一只狗之後没在狗肚子里找到他要的,所以他延续上一个被害者的选择原则,监视着动物医院,找第二常去医院的人跟狗,也就是第二个受害者。至於为什麽说他倒楣,因为他刚好养了只血统纯正的狼犬。就这样而已。
狼犬很容易脱臼,特别是前脚,所以他们才常常出现在医院。接着就被喀擦了。可怜人。
喔对,其实我找到的就是第二害者的狗噗哈哈哈,看可鲁斯苦恼的脸真好玩。不过我必须承认找狗这个的经过不好玩。垃圾堆里什麽腐烂的东西都有,而且狗还被好好的包在塑胶袋哩,真的是增加我找到狗的困难度。至於为什麽是阿个垃圾场呢对不起,没有甚麽技巧,我找遍现场附近的垃圾场而已。
好了,我笑完了,现在来说说第三名被害者。
他才是我们找到凶手的关键。因为他认识凶手。
还记得吗全新的鞋子。
凶手不但认识他,而且关系很亲密,知道他的鞋子的尺寸。不过很可惜的,正因为是熟人,他把屍t身上任何可能会透漏身分的东西都拿走了,包括鞋子。但是没关系,因为现代科学是非常发达的,我试着做最白痴的搜寻法,给他拍了个照,找人修掉血迹,放到网路上搜寻,然後,宾果。
记者,法国记者。三天前来的。两年前也来过一次,贴身采访记录一个有贩毒前科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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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尼,莫夫斯基。莫斯科人。所以这就是我们在找的犯人」
阿,我亲ai的警官大人,你终於来了。收到我的简讯了吗收到了很好,资料拿出来。
「等等,我是收到了简讯,但里面没有解释为什麽要看这个档案。还有证物室通知我,他们少了一条项链跟很多的档案。」
「连那是条狗项圈都看不出来,我觉得证物室留着那个也没什麽用。现在先把档案给我。」
「不,先解释。约翰,我们知道你没有报告的义务,我们也没办法强制你对我们报告,不过起码基於信任问题,告诉我们一下你的查案进度怎麽样」
老天。在外面可能有人会si掉的当下警官居然在跟我争论程序正义之类的问题。
「b起解释,我破案之後你们再去慢慢地玩侦讯游戏怎麽样阿,对了,现场布置好了没跟我说没有就是你们罔顾市民的x命了。」
「什麽市民」
「可鲁斯阿,我叫他传简讯给你然後再去现场的。」
有人说身t胖的人代表不常用脑,这点我们可以在警官身上得到很好的证实,他骂到第三句左右就开始重复一样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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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了不要让读者的口水淹si我,这句话不是我说的,天下的胖子也不是都不动脑。听过英国研究吗
趁着警官冲出去打电话的同时,让我们继续说说那些永远不会结束的细节。你知道的,推理家永远有百万设定。
还记得那个兽医诊所吗里面那个医生到是我b较在意的。还记得我们现在有这麽多个被害者吗理论上发现被害者跟这个兽医诊所有关系,兽医应该要被问到烂掉,但是居然没发生。
是的,我很遗憾,因为我唯恐不乱。对,对。
兽医跑得b苏格兰警场还要快,在一发现就立刻跑的没影了。当然也不排除格雷华德吃的太多甜甜圈了,跑得b牛还慢。格雷华德就是警官,在外面打电话的那一个,不用谢我,我太了解你们的脑容量了。
好的,回到我们最後一名受害者的问题,刚刚说到他也许跟凶手认识对吧其实感谢他,因为小美人儿我们才能找到凶手。
这个小美人儿的身分从牙齿的矫正资料里面找到了,很巧的是,他有前科。猜猜是为什麽入狱呢当然就是我们的尔尼了。
啧啧,光看那个档案,我还真猜不出她才19岁阿,那个jg彩的前科简直可以b的上那些每个月都被抓着玩的毒虫了。这个可怜的nv孩还堕过胎,当然,跟我们亲ai的尔尼当然有关。
不过也因为这个可怜又无辜的小生命,我们可ai的史蒂芬妮、史帝尼还是叫什麽的,决定改正向善,因此找了份记者工作,还养了一只狗。腊肠狗。不要问我怎麽知道她的工作跟她的狗的,你们这些蠢蛋,她有ig阿。这个年代,最伟大的是社群网路,没有社群网路,侦探简直跟瞎子一样。
不得不说,这位美人儿生前真的很漂亮。真可惜。不过话又说回来,除去皮肤之後底下的骨头谁都嘛一样,漂不漂亮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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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b起来,我喜欢松鼠的骨头。小小的,又很可ai。就算只剩下骨头也可以看得出是可ai的松鼠。
然後再回到我们心狠手辣的尔尼,真是太厉害了,为什麽我们可ai的史蒂芬妮、史帝尼还是叫甚麽的小姐认识的人还不少,我们却可以确认凶手是尔尼先生呢这点其实让我满失望的,一部份是因为那张堂而皇之的大卖场贴纸。稍微掉一下卖场监视器就找到了,真的是失去了很多乐趣。另一部分则是在史蒂芬妮、史蒂尼还是什麽小姐的手机里找到了署名尔尼的威胁信。
还署名!你看过哪个既威胁信的犯人还自己署名的!这样要以前那些辛苦的伪装字迹还变造发信地址的威胁贩们情何以堪!
真是的,亏那些报告还写的洋洋洒洒的,说尔尼先生犯下多少jg彩的犯罪,有多麽的厉害之类的,在我看来,该不会都是因为格雷华德太蠢了才让他抓到这麽多机会吧。
「喂,神经病,我已经派警察到尔尼的住处去了。如果你的小助手真的不幸发生意外的话,我会让全世界都知道她会去那里跟你有关。」
我很努力的忍耐住快要到嘴边的笑声。我赌三便士,格雷华德这个蠢蛋还以为可鲁斯会留着我传给他的简讯,或者以为我是用自己的手机发简讯的。
但现在还不是笑的时候。至少要先请警官帮我偷渡出医院。
二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