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证人-10

类别:科幻灵异 作者:林奇 本章:09.证人-10

    「请问证人,你与兰雅玲是在那一家卡啦ok店上班?地址是在哪里?」狐硕问。「是哪一家?嗯…」吴淑美停顿了一下,答道:「我一时想不起来,地址我也不记得了。」狐硕接着问:「你工作的那间卡拉ok店,老板叫什麽名字?」吴淑美回答:「因为时间有点久了,我也不记得老板的名字了。」

    「那你可记得李星说他已经结婚那天,还有那些人在场?」狐硕问。「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吴淑美心虚地道。「我们没有问题了。」狐硕道。

    「请检察官进行覆主诘问。」法官道。

    「你在前面所称的卡啦ok店工作多久?」检察官问。「我在那间卡啦ok店只工作了三个月而已,所以店名、店的地址、老板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吴淑美道。

    「既然卡拉ok店的店名、店的地址、老板的名字,你都不记得,为什麽你会记得李星曾经到你们的店里消费,而且曾经说过他有结婚的事?你又如何能确认当时兰雅玲也在场?」检察官问。「因为李星长得很高大,有一百八十公分高,小费又给得很慷慨,因此坐台的小姐都很喜欢他,会主动来坐他的台,彼此还会争风吃醋,所以我对李星很有印象。而且李星一喝醉,有时还会又哭又闹、乱摔酒瓶。」吴淑美道。

    「你如何能确认当时兰雅玲也在场?」检察官问。「因为那时就是兰雅玲一直追着李星问有没有结婚、有没有老婆的。大家都觉得她很扫兴,客人只是来逢场作戏、寻开心,又不是来这里找对象结婚,问客人这种私事要g嘛呢?」吴淑美道。「我们没有其他问题要问了。」检察官道。

    「请狐硕进行覆反诘问。」法官道。

    「请问证人,你大约是在什麽时间认识李星的?」狐硕问。吴淑美侧着头回想:「这我也记不太清楚,不过,我大约是在民国一百零六年四月开始在卡啦ok店上班,应该差不多就在那时候吧。」这时坐在後座告诉人席位的叶罗莎频频使脸se,并小声地道:「不对啦,应该是一百零五年的一月才对。」吴淑美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叶罗莎。

    狐硕见状,不悦地道:「请审判长维持法庭秩序,告诉人公然与证人串证,请审判长制止。」狐硕如此要求,颇令高高在上的法官脸上无光,法官有点恼羞成怒地斥喝:「请告诉人不要讲话,现在证人是在作证,不可以互相交谈,如果再这样就要叫法警请你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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