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类别:都市言情 作者:faelove 本章:第3章

    肾上腺素是个好东西,真的。上一秒我还瘫在地上思考人生短暂哲学和阿瓦达索命咒的飞行轨迹,下一秒,它就把我变成了奥运短跑选手——虽然姿势极其不雅。

    “砰!”

    我用尽吃奶的力气把那扇沉重的客厅橡木门甩上,门板撞击门框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差点把我自己也震飞出去。管不了那么多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字:跑!

    钥匙!对,钥匙还在外面口袋里!我手忙脚乱地摸出来,甚至没看清哪个是哪个,胡乱插进大门的锁孔里——感谢梅林或者随便哪个神仙,居然一次就转动了!“咔嚓”一声,我反锁了大门,像是这薄薄一层锁就能挡住那个连身体都没有的黑魔头和他的走狗似的。

    管他呢!心理安慰也是安慰!

    我冲下门廊的台阶,脚踝差点扭到,高低不平的石板路简直是反人类设计。锈迹斑斑的铁艺大门敞开着,大概是老园丁白天进来过忘了关?幸运!我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头也不回地沿着那条昏暗的乡间小路狂奔。

    肺部像着了火一样灼痛,心脏在肋骨后面疯狂擂鼓,仿佛下一秒就要破膛而出。夜风裹挟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灌进我的口鼻,有点凉,但完全无法平息我内心的燥热和恐慌。

    伏地魔!小矮星彼得!纳吉尼!

    这不是演习!这不是做梦!我真的、真的、真的掉进了哈利波特的坑里!而且开局就是地狱难度,直接撞破了黑魔王的密谋现场,还被阿瓦达索命追杀!

    我上辈子是刨了他家祖坟还是怎么的?!

    小汉格顿的夜晚寂静得可怕,只有我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在空旷中回荡。我不敢停,不敢回头,生怕看到那道不祥的绿光或者那条巨大的蛇影追上来。

    跑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我感觉双腿像灌满了铅,喉咙里全是血腥味,前方终于出现了一点光亮和喧嚣。

    是一家酒吧。

    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和身后那栋死气沉沉的鬼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是地狱边境突然出现了一小片格格不入的人间烟火。

    “得救了”至少暂时是。

    我扶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努力平复快要跳出嗓子眼的心脏。酒吧的名字很普通,叫“醉醺醺的矮人”,招牌上画着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卡通矮人,看起来傻乎乎的。

    就是这里了。人多的地方才安全,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伏地魔再怎么丧心病狂,也不至于在满是麻瓜(对,我现在得习惯这个词了)的酒吧里大开杀戒吧?应该吧?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因为狂奔而散乱的头发和衣服,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酒吧那扇同样沉重,但至少没那么阴森的木门。

    “嗡——”

    一股混合着啤酒、烟草、汗水和廉价香水味道的热浪扑面而来。喧哗声、玻璃杯碰撞声、劣质音响里播放的流行歌曲声交织在一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

    真吵。但也,真让人安心。

    酒吧里挤满了人,大多是本地的村民,穿着沾满泥土的工装或者过时的衣服,成群地围着桌子喝酒聊天,嗓门一个比一个大。吧台后面,一个膀大腰圆、留着浓密络腮胡的酒保正忙着擦杯子。

    没人注意到我这个突然闯入的、脸色苍白、气喘吁吁的不速之客。或者注意到了,也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很好。就是要这种效果。

    我挤到吧台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刚从鬼门关逃出来。

    “一杯威士忌,加冰。”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

    络腮胡酒保头也没抬,动作麻利地从架子上取下一个脏兮兮的玻璃杯,扔进两块冰,倒了大半杯琥珀色的液体,推到我面前。

    “两个先令。”他声音粗哑。

    我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纸币付了钱,端起酒杯,找了个角落里稍微僻静一点的卡座坐下。冰块撞击着杯壁,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猛地灌了一大口。辛辣的液体灼烧着我的喉咙,一路烧到胃里,带来一阵晕眩,但也奇异地让我稍微冷静了一点。

    不行,不能放松警惕。谁知道那个虫尾巴会不会追出来?伏地魔虽然现在可能还很虚弱,但他有仆人,有那条可怕的蛇。他们肯定知道我这个“麻瓜租客”的存在。

    我环顾四周,试图找出任何可疑的人物。但这里的人看起来都太“正常”了,正常得近乎粗俗。他们在吵闹,在大笑,在抱怨天气和收成,完全不知道几百米外的那栋老宅里,正上演着足以颠覆整个魔法世界的阴谋。

    而我,一个来自未来的、知道太多剧情的倒霉蛋,就夹在他们中间,像个揣着定时炸弹的傻子。

    得想办法伪装一下。

    我放下酒杯,抬手把披散的长发捋到脑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根备用的黑色发绳——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打工时养成的习惯,方便干活——胡乱地把头发扎成一个马尾。嗯,至少脸看起来没那么突出了。

    然后是衣服。我今天穿的是一件两面穿的夹克,外面是普通的深蓝色,里面是稍微花哨一点的格子图案。买它纯粹是因为打折,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了用场。

    我警惕地看了看周围,趁着没人注意,迅速脱下夹克,把它翻了个面,重新穿上。深蓝色变成了红黑格子。

    我知道这很蠢,简直是自欺欺人。换个发型,反穿一件衣服,就能躲过黑魔王的追杀?别开玩笑了。但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改变,希望能带来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安全感。

    看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头发乱糟糟地扎着,穿着一件风格突兀的格子夹克,脸色依旧苍白,眼神里还残留着惊恐。这副尊容,别说伪装了,简直更像个刚从疯人院跑出来的。

    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德蕾亚·阿普特,你的逃亡生涯第一步,就是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品味灾难的流浪汉吗?

    算了,总比穿着那件被虫尾巴认出来的深蓝色夹克要好。也许吧。

    我又灌了一口威士忌,冰块已经融化了不少。酒意开始慢慢上涌,四肢的酸痛和疲惫感也愈发清晰。恐惧感稍微退去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荒谬的、不真实的眩晕感。

    我真的在哈利波特的世界里。我真的差点被伏地魔干掉。我真的租了他的老巢。

    这都什么事儿啊!

    现在怎么办?报警?跟麻瓜警察说“嘿,我发现黑魔头和他的食死徒在我家密谋”?他们不把我当疯子送进精神病院才怪。

    去找邓布利多?我连霍格沃茨的门朝哪开都不知道!而且,我一个突然冒出来的、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麻瓜(或许是哑炮?天知道!),邓布利多会相信我吗?别到时候直接一个“一忘皆空”把我关于未来的记忆全洗了。

    我感觉自己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无形的旋涡里,周围全是迷雾,找不到任何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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