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大汉,从金城(兰州)到河西乃至盐泽变成了一片无人区,李蔡,桑弘羊正努力欺骗勋贵们带着家将,部曲,奴仆去那一带垦荒,如归乌孙人要是敬献了乌孙马之后,刘彻脑子一热要这些人迁回来怎么办?
如今的大汉,可不是史书上的大汉人口那么少,经过几年不懈的迁徙野人回田,大汉人口不但没有任何减少的迹象,反而多出来了两成多。
如果再休养生息几年,趁着各路大军全部回到了家中,正好努力的鼓励生育,十几年过后大汉的人口还会有一个新的高峰。
到时候,土地必然不够用,不用李蔡跟桑弘羊哄骗,他们自己就会去极边之地开垦荒地。
云琅从来都认为,敦煌以南,长城以南,最好不要有异族人大规模的居住。
当然,奴隶除外。
“朕听闻乌孙马冠绝天山,云卿以为如何?”
云琅摇摇头,站起身来到那副巨大的地图边上,指着西域道:“算不得好,乌孙马相比大汉的战马或许有长处,却比不得大宛马,微臣还听说有一种骏马名曰汗血马,奔驰之后会渗出胭脂色的汗水,有万里绝尘之名。
如果陛下有心,可以继续西行,来到一个叫做安息的国度,这个国度盛产一种名叫波斯马,这是一种气质极为高贵,体态极为优雅的美丽的马,一度被当地人称之为沙漠彩虹。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继续向西,来到一个叫做顿河的地方,这地方盛产一种猛兽一般的巨型马,名曰——顿河马,这种马每一匹都身高丈二,重达两千余斤。
如果陛下还不满意,可以折道向南,来到一片炎热的大地上,这里的人皮肤黝黑,奔跑如风,至今还有吃人的恶习。
不过呢,这里盛产一种马叫做河马……嘴巴张开足足有三尺,即便是黑人常用的独木舟,也可一口而断!
悍勇绝伦……”
“滚出去!”
刘彻开始听得极为认真,只是,这样的状态仅仅延续了片刻,就勃然大怒。
他不是傻子,听得出云琅口中的讥讽之意。
云琅并没有滚出去,而是认真的拱手道:“陛下需要的是可以平天下,让四夷来朝的骏马。
至于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战马,陛下就忘记了吧。
您还记得公孙敖将军发誓要在扶荔宫种植荔枝的事情吗?那种果子,只适合南方之地,离开当地的泥土,就极难存活,即便是侥幸活过来了,也不可能结出甜美的果子,橘生淮南为橘,橘生淮北为枳,叶徒相似,其实不同。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战马也是如此,我大汉乃是以农耕立国,并不擅长养马,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就是匈奴马。
也是我们最容易饲养,最容易推广的一种战马,陛下何必舍近而求远耶?
微臣北征的时候蒙陛下恩赐了五十匹匈奴马,微臣愿意献给陛下,用作驮载猛士们北进的工具。”
刘彻沉默不语,阿娇在一边轻声道:“你说的什么波斯马,顿河马,河马真的存在吗?”
云琅看着皇帝起誓道:“微臣以祖宗在天之灵起誓,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阿娇点点头道:“如此,你回去吧,交付马监匈奴马五十匹,罚铜三百斤,此事作罢!”
云琅朝皇帝施礼道:“微臣谢恩告退!”
刘彻板着的脸稍微松快了一下,指着云琅道:“朕知道你对朕喜好骏马一事心存不满,与李蔡,桑弘羊等人一样,认为朕收集骏马乃是靡费国帑的昏聩之举。朕念在你一心为国的份上小惩大过,尔等燕雀焉知朕的鸿鹄之志。”
云琅叹息一声道:“张骞已经二次出使西域,此次目标乃是乌孙,使者去乌孙,微臣自当为陛下的高见喝彩。认知世界,发现世界,开拓世界,这就是臣知道的陛下的鸿鹄之志。联络乌孙,大月氏,以及西域三十六国,一同绞杀匈奴人的生存空间,不论是在国策层面上,还是从我大汉军伍层面上,都是极为正确的高明之举。此举开先代之先河,当为万世表。”
“你认为朕就不该让张骞跟乌孙国提西极马一事吗?”
云琅笑道:“缓缓图之,只要时机成熟,哪怕微臣自己出马为陛下取得西极马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微臣以为,陛下获取每一样宝物的时候都要做到物超所值,只要符合这个名头,微臣以为天下珍宝陛下可以予取予夺。”
刘彻阴沉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两次斥退云琅而没有达到目的,这一次,他坚决的挥挥衣袖,云琅施礼,飘然告退。
等云琅走远了,刘彻瞅着阿娇道:“你觉得金日磾真的可以与霍光结为好友?”
阿娇笑道:“妾身可没有您法眼如炬的本事,妾身做事历来凭借感觉,觉得这个人可用,就用,觉得这个人不可用,妾身就敬而远之。臣妾第一次看见金日磾的时候,就像看到了云琅站在阶下,两人外表完全不同,却能让臣妾有同样的感觉,就说明,这两个人的行事气度上太像了。不论是做事,还是说话都有鞭辟入里的本事,只是,金日磾身在匈奴,没有机会跟云琅一样接受高明先生的调教,学识上相差太远了。”
刘彻笑道:“所以你觉得应该把金日磾交给云琅调教?”
阿娇笑道:“云琅现如今之所以骄傲,是因为他这样的家伙满大汉只有他一人而已。一旦他这样的人有了两个,三个,十个,您看他还敢不敢在陛下面前语出轻佻。”
刘彻长处一口气,胸口里堵着得一口烦恶之气终于吐出来了,拍着桌子吼道:“不消说十个,哪怕只有三个,朕就会打发他去穷山僻壤之地为官,造福一方,朕就给他换一个更穷的地方,直到耗尽他的寿元!”
在平遮崇敬的目光中,云琅将死马丢在长门宫,然后就带着他们回来了。
五十匹匈奴马,三百斤铜,连平遮这个谒者都没当一回事,云氏的战马很多,多的几乎用不过来,大汉朝的马政订立的苛刻,这些马不但不能用来当挽马耕田拉车,更不能杀掉吃肉,还要派仆役饲养照顾。
这些马在云氏没有任何贡献,现在一下子出去了五十匹,平遮甚至觉得是云氏赚了。
至于三百斤铜……云氏就是造钱的。
云琅回到家,金日磾与霍光的酒宴还没有结束,金日磾吃的开心,霍光讲述的也开心。
眼看着两人坐在花厅里谈笑融融的,云琅就觉得有必要带着傻老虎重新复原一遍他抢马的过程。
第一二五章
角斗士金日磾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也不适合马吃,有些植物很奇怪,长在别的地方是很好的喂马饲料,长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树下,它就成了能让战马拉稀的杀手。
冬日里草木干枯,植物种类很难辨别,在这样的地方牧马,还放牧皇帝的御马,难道说金日磾说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经跟皇帝好到可以无视他犯一些常识性错误的地步了?
金日磾是一个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马对他来说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别以为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马,一个长在马背上的人,牧马这东西是他们的生存本能,生下来就该掌握的本领。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发地之后,云琅就已经很肯定的认为金日磾这家伙是故意来这里牧马的。
云琅四处张望,他发现只要向西走百十丈远,就是云氏的苜蓿地。
秋日里长成的最后一茬苜蓿云氏从来都不收割,留着给家里的马在冬日里有个撒欢的地方。
因此,那里的干苜蓿长得还算茂盛,只要是牧人,绝对不会放过在这里让马吃饱肚子的机会的。
所以,老虎大王被骗了。
瞅着老虎剧烈的喘息着叼来一只野鸡放在脚下,云琅没有半点埋怨老虎的意思。
一人一虎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坐下来,平遮跟过来轻声道:“有问题。”
云琅一边摘着老虎脑袋上沾着的干苍耳,一边道:“当然有问题,坑人也就算了,被坑的那个比较蠢,坑了我也认了,坑我家老虎……这就太过了。”
“君侯,此事交于小人去办!”
云琅笑道:“去吧,怎么歹毒怎么坑,反正陛下不会杀他。”
平遮对家主的反应非常满意,这件事明摆着是皇帝默许金日磾干的事情。
找皇帝的麻烦,这事很不靠谱,找找金日磾的麻烦,平遮认为这非常的合适。
现在,就该考虑是对金日磾的名声下手,还是从他的肉体下手,或许,让他名声跟肉体一起倒霉应该比较好……
平遮走了,云琅跟老虎又在黑松林边上呆坐了一会,也就捡起那只还有一口气的野鸡回家了。
进门的时候,正好遇见金日磾醉醺醺的被霍光送出家门,从金日磾的神态以及走路的姿态来看,他确实是喝的有些多了,不过基本的感觉还有,还知道向云琅行礼,说一些感谢的话。
云琅自然是一笑而过,告诉他年轻人多读书没有坏处,想看书了就来,不用分时候。
回到书房不长时间,霍光就回来了,微微叹口气道:“在交友这件事上,他比我还要积极一些。”
云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过呢,这个人的目的不纯粹啊。”
霍光皱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绽太多。”
云琅道:“一个匈奴人能做到这一步你还要求什么。”
霍光抬头瞅着屋顶遗憾的道:“想当年冒顿单于纵马天下,鞭策万国何等的英武,子孙太差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这些秘藏中看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如果没有这些助力,你如今能达到金日磾的地步,为师就很满意了。你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儿,说什么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大话。”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荣光智慧自然就该是我登天的阶梯,等我死后,后来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这道阶梯继续登天。就像师傅您一样,既是开创者,也是铺路者。”
云琅无声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个搬运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云琅不给他提问的机会,摆摆手道:“金日磾将有大难,等差不多的时候,你出面帮一下他,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在你与金日磾之间分出一个主次来。”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给人活路,现在并不能弄死金日磾,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这几日我正好要与刘据去一遭细柳营,离开几天比较好。”
“嗯,去吧,记住了,莫要跟刘据纠缠过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云琅陪着苏稚在庭院里漫步,虽说才刚刚怀孕,时不时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苏稚在显摆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有显摆的心思了,在大宴过亲近的几家妇人之后,连医馆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养胎。
年节过后,春天就不远了,向阳的台阶下,已经有一丝丝的绿草冒头了。
不过,在长安气候多变的春日里,提前发芽并不算是什么好事情,有时候一场倒春寒,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就会把刚刚萌发的生命毁掉。
天色刚刚暗下来,长安城里的角斗场早就灯火通明,人头涌涌,不论是坐在石头台阶上的贩夫走卒,还是戴着幕篱坐在有炉火的小房间里的贵妇,在这一刻都在为即将出场的角斗士疯狂呐喊。
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金日磾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孤独的站在空旷的角斗士场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运的活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
冷冽的风从高大的甬道里吹出来,将他一头漂亮的金发吹拂的蒙在脸上,这让金日磾自己都觉得有些悲壮。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在暴怒之下杀了那个愚蠢的角斗士,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代替那个角斗士出战六场。
他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站在角斗场上,手里捏着一把刀子面对另外一个相对瘦弱的角斗士。
战斗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当那个匈奴角斗士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开始了战斗。
长刀割裂了角斗士的衣衫,也同时切开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对饱满的酥胸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女人。
每一个新上场的角斗士都是从屠杀一个女人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布,他已经放弃了身为武士的尊严,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角斗士,不再是骄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誉丢掉了,金日磾并没有悲伤太长时间,如果在名誉没有了之后,连合约都不能遵守,他将彻底的失去在长安城立足的根本。
风很大,金日磾却感受不到寒冷,他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站在上风位,很小的时候,师傅就告诉他,战斗的时候能站在上风位的时候,就一定要争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让对手占据这个优势。
今天是第四场决斗,金日磾能感受到他面对的敌人已经越来越强大了。
昨日那场角斗,他与敌人整整鏖战了半个时辰,才将对手送进了地狱。
为此,他的腰肋上,被对手重重的抽了一铁棍,直到今日,那里依旧隐隐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对头,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场角斗,是他首先需要面对的事情,只有从角斗场上活下来,才算是活过了这一天。
金日磾将金发撩到脑后,冲着无数来看角斗的人怒吼一声,引来无数的喝彩之声,尤其是那些贵妇们,更是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灰衣人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在跟一个肥胖的大秦人低声细语。
“不能坏了他的脸,不能让他残疾,当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钱给足,我就能让角斗士用命把这事完美的圆过去,不会坏了他那张漂亮的脸,不会让他残疾,更不会让他死去,他只会认为是自己在经过苦战之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这是最后三场的钱,对了,我们不认识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认识,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汉人,总觉得每一个人都长得一样。”
灰衣人点点头,随即就走进了甬道,从甬道里走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挑着两个空酒坛子的商贩,在一群同样挑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贩中间一点都起眼。
在人群中走了一会,灰衣人身上的担子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个灰衣商贩,而是变成了一个赳赳武夫,他从不向后看,只是,总在不经意间,他的身份总是在变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别。
当他蹲在一个灶台前面开始烧火的时候,掌柜的走过来道:“没人跟踪。”
烧火活计点点头瞅着远处的角斗场,听着那里出来的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摇摇头道:“角斗开始了。”
第一二六章
迷惘的金日磾
突如其来的角斗,对很少吃苦的金日磾来说太艰苦了一些。
他是休屠王太子,即便在被霍去病活捉的日子里,他一样过的要比其余匈奴人好得多。
他族中的老人,妇人,孩子会省下不多的口粮全力供应金日磾,让他保持健康。
眼看着老迈的族人因为无人购买,快要活活饿死的时候,金日磾终于敲响了那口中尉府门前的那口呈情钟。
做这件事情之前,金日磾对大汉国是仇恨的,他亲眼目睹霍去病的大军如同宰杀羔羊一般,将他的亲人一一的杀死。
不论多么悍勇的匈奴猛士只要出现在霍去病的马前,就会被这个魔神一般的男子杀死。
那时候的金日磾想要冲出母亲的怀抱,想要与那个屠夫决一死战,却被一个又一个的妇人牢牢地抱住,失败已经成了定局,母亲只想保住她的孩子。
金日磾曾经发誓,一定要亲自杀死这个毁灭了他的家园,杀害了他族人的凶手。
然而,当那个魔神坐在一匹被鲜血染红的如同怪兽一般的战马上俯视他的时候,他不得不低下他这颗高贵的头颅,将祭天金人双手奉上,只求他莫要再杀他的族人。
他记得很清楚,那个魔神张开长满雪白牙齿的嘴巴对他说:不服气?可以再战,随时!
而后,在成为奴隶的日子里,金日磾见到了一个又一个强大的匈奴人倒在他的马前,连投降的余地都没有。
亲眼看着昔日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浑邪王,谦卑的跪拜在他的马前,甚至低下头去亲吻了战靴……
那一刻,金日磾痛苦的捂住了耳朵,那个魔神的每一声骄傲的大笑,都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从河西走回长安,这一趟长途跋涉对匈奴人来说就是一场地狱之行。
受伤的,生病的匈奴人会在第一时间被处理掉,每一天拔营离开的时候,营地周围的荒野上总有兀鹫盘旋。
来到长安,金日磾才知道地狱根本就没有尽头,当母亲嘶吼着要族人保持最后的尊严的时候,那些粗鄙的奴隶贩子却如狼群一般冲过来,捏开族人的嘴巴看牙齿,就像挑选牲口一般挑选奴隶。
如果不是他们身为休屠王王族,需要献给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充当奴仆,金日磾不敢想自己剩余的族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饥饿的日子是如此的难熬……
眼看母亲憔悴的不成人形,还要每日打扫宫室,金日磾放弃了心中的仇恨。
在这段饥饿的日子里,他见到了大汉帝国的强大,见识了长安城高大的城墙,见识了全身甲胄的武士组成一道望不到边际的铁流昂首入城。
见识了长安城华美的宫殿,见识了穿着绫罗绸缎的宫人,见识了一眼摩肩接踵的繁华闹市……而大匈奴,连一间可以遮风避雨的房子都不会建造。
来到这里,他才知道,那个魔神一般的将军,只是这个庞大帝国的将军群中的一个年轻人。
与这位魔神同样名声的年轻人还有三个……
他见到了万民朝拜皇帝的模样……这样的敌人不可战胜!
敲响呈情钟的那一刻,金日磾只想活下去,只想带着那群爱他,保护他的百十个族人活下去!
于是他放弃了高贵的挛鞮氏,接受了金这个赐姓。
“嗷……”
痛苦让人清醒,沉重的铁骨击打在金日磾的背上,他觉得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被这一击给打碎了。
他从肋下击出的一刀却要了对手的性命!
金日磾努力坚持着没有扑倒,口鼻都有血渗出来,每挪动一步,他似乎能听见骨头发出的哀鸣。
他丢掉长刀,张开双臂冲着看台咆哮:“我,金日磾,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匍匐在这个名字下面。”
喝彩之声轰然而起,那些赢了钱的汉人大声为他叫好,那些输了钱的人就把一枚枚竹筹丢进场子,如同下了一场竹筹雨,更有一些妇人似乎刺激过度,翻着白眼尖叫一声昏厥了过去。
汗水,尘土,没有能遮盖住金日磾俊美的容颜,反而因为这些变得更加具有雄性美。
他一步步地挨下角斗场,对于身后死去的那个同族人,他连看一眼的兴致都没有,魁梧强壮的身体逐渐走进了甬道,而身后的喝彩之声更甚。
“好啊,好啊,真是一个天生的角斗士,年轻人,享受你的胜利吧,这是你该获得的金钱……啧啧天啊,如此年轻的英雄一次战斗就获得这么多的钱,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的这份本事……去寻找长安城最美的女人吧,去吃长安城最美味的食物,去喝长安城中最浓烈的美酒……天啊,天啊,我爱死这座辉煌的城池了,罗马跟长安相比就是一个满是老鼠的阴沟。”
金日磾停下脚步,将大秦人搭在他肩头的钱袋放回大秦人的手中问道:“能告诉是谁把我送来角斗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