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泽铭低头看一眼,又很快别过头,像是被上面亲昵的话语烫到,“我……赔你。”
丁梵挑眉,“贝字旁的赔,还是左耳旁的陪?”
……
其实直到现在,丁梵都不知道自己那一秒是怎么想的,只知道那是她踏进万丈深渊的第一步。
覃泽铭的反应也没出意料,有错愕,有局促,有严肃,说他会赔一个新的手机给她,丁梵对此不以为意,她有的是钱,换个手机就是分分钟的事,而现在,她更想换个男朋友了。
所以当晚她就和男朋友提了分手,没有理由,断崖式的,明明前天她还在他怀里笑着说喜欢他,男生拼命挽留,她冷眼旁观,就像过往无数次那样。
是,她谈过挺多男朋友的,丁梵清楚自己长得漂亮,一张初恋脸,很少有人能拒绝,原生家庭给不了她的温暖和陪伴,她就从那些男生身上获取,也清楚这种心理很病态,但她改不了,而新鲜感一过,她又觉得厌烦,于是分手拉黑,只等再次寂寞的时候再找人陪,就这样,反反复复玩弄感情,朋友说她这是要遭天谴的。
她无所谓地笑笑。
因为,她原本就是要下地狱的啊。
在将目光瞄准覃泽铭之后,丁梵却也不急,学着丁文铖钓鱼那样,放饵,慢慢等鱼上钩,又花了几周观察覃泽铭,发现他太干净了,校服洗得发白,一尘不染,书桌课本不像别的男生那样乱糟糟的,就算出了汗,也没有那种令人反胃的滂酸,反而是一股更蓬勃的皂香。
或许有过几个瞬间的犹豫和后退,觉得要不算了,放过覃泽铭,让他好好走他的康庄大道。
可随之而来的是她妈在医院自杀身亡的消息,葬礼上丁文铖表现得很平静,好像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又或者说,这根本就是他推波助澜造成的。
毕竟,那可是只手遮天的丁文铖。
丁梵恨透了他,可又不得不屈服于他,这样的自我折磨伤不了别人分毫,只能一点一点加重她的抑郁症。
而就在那段时间,覃泽铭上钩了。
他来找她表白的时候,丁梵没有意外,连预想中的满足感都没有,她只是淡淡地扯唇,笑着反问他想好了吗。
覃泽铭说想好了,说他真的想做她的男朋友。
……
高二到高三,整整一年,丁梵都是和覃泽铭厮混着度过的,她有些惊讶于自己竟然这么久都没对同个人感到厌倦,无数个夜深人静她都在思考是哪里出了问题,可又被覃泽铭近在咫尺的陪伴打断,而渐渐的,她是得到短暂救赎了,覃泽铭却被她拖入了深不见底的泥沼。
维系感情、准备惊喜样样都需要钱,更别说他作为男朋友,几次三番陪她进出那些富二代的聚会,她游刃有余,他则显吃力,丁梵不是不知道他家境,相反,她一清二楚,知道他父母是农民,靠天吃饭,勉强维持温饱,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做任何让步和妥协,没道理,说到底在她眼里,覃泽铭再特殊,也只是一个过客,高考在即,到时候两人肯定得散,这辈子也许都不会再见,她去管那么多干嘛呢。
加上早恋这事儿为什么自古是大忌,就是因为谁都不能免俗,心思被分,覃泽铭的成绩是肉眼可见地受到了影响。
临近高考那一个月,覃泽铭频繁被约谈,班主任、任课老师、年级主任,轮番谈。
丁梵觉得是时候跟他说结束了,她再不懂事,也知道高考是中国孩子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她可以混吃等死,覃泽铭不行。
他是全家托举的希望。
但丁梵没想到她千算万算,算尽了这场由她主导的恋爱游戏,却漏算了覃泽铭是个多骄傲多偏执的人,在听她说尽绝情话后,他没有像她以前那些前男友那样苦苦挽留,只是很平静地问:“这些都是你的真心话吗?”
丁梵想也不想地点头,这样也好,省得她多费口舌。
然后她以为这段就到此彻底结束了,最后看一眼覃泽铭的脸,这么长时间养条狗都有感情,何况是人,但就算再多不舍又如何,他们注定没有结果,转身要走的时候听见覃泽铭又叫她名字:“丁梵。”
嗓音像午夜梦回他安抚做噩梦的她时那样温柔。
丁梵脚步一顿,没回头。
而后听着覃泽铭说出来的话却并不温柔,带着嘲讽和狠戾,近乎诅咒:“玩完就想丢?我告诉你没门。”
“你永远都别想丢下我,永远别想忘记我。”
……
他确实做到了。
丁梵最初被丁文铖送去伦敦的那两年,数不清多少次从梦中惊起,窗外是淅淅沥沥无休无止的阴雨,梦里是覃泽铭跳楼自杀的那个雨夜,泥水血水混在一起,她不敢相信覃泽铭居然会自杀,连她这个被抑郁症反复折磨的人都没有自杀,他凭什么?
后来在警方的结案书里,丁梵才拼凑出一个真正的覃泽铭。
他面对她时的所有温和情绪背后都是自我消化的阴暗沼泽,他背负着家里望子成龙的巨大压力,从不敢行差踏错半步,却在看穿她的玩心后,自甘堕落,他是真的喜欢她啊,哪怕目睹过那么多前车之鉴,还是一头栽了进来,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在努力自救,还妄想拉她一把,可到头来这些付出和努力却被她全盘否定,成绩跟着一落千丈,前途无望,他才会偏激地走上这条不归路。
那年高考丁梵没有参加,直接被丁文铖送出了国避风头,因为覃父覃母认定她不是凶手胜似凶手,是她害死了他们唯一的儿子。
丁梵自己也认。
如果当初她没有去招惹覃泽铭,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他可以意气风发地参加高考,也许还会是状元,有大好人生。
……
所以今晚在别墅门口看到覃父的时候,丁梵信了因果报应。
人海茫茫,北江那么大,万分之一的概率,她从阴雨连绵的伦敦,躲到满是阳光的加州,远离这座城市三年,以为前尘旧事终于能够翻篇了,现实就用这种方式狠狠甩她一记耳光,然后告诉她想得美。
覃父穿着外卖骑手的衣服,早在三年前就一夜白了头,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看着他瞪大眼睛,额角青筋瞬间暴起,眉间苍老的皮肤皱在一起,原本低眉顺眼的服务态度陡然变化,手里原本要递给她的蛋糕更是直接被他甩到地上,目眦欲裂地上前逼近。
“丁梵,你还敢回来?!”
丁梵知道人在盛怒状态下会丧失理智,知道覃父是真的想掐死她,也知道自己有病,字面意思的有病,重度抑郁,求生本能几乎为零,所以没有后退,没有逃离,明明只要往回跑几步,就能进入别墅的庇佑,只要她喊救命,周肆北就一定会来救她。
可是她没有。
什么反抗都没有,只是笑了笑,“覃叔叔,好久不见。”
回应她的是很重的一记推搡,带着两败俱伤的力道,覃父倒退一步,她更是向后跌,步子乱掉的时候被蛋糕盒绊住,后脑勺先是撞到门边的石柱,摔地的刹那额头又磕到台阶边缘的尖角。
一记刺痛,手机从掌心滑落。
就跟她和覃泽铭产生交集的那天傍晚如出一辙。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丁梵想如果这就是报应,是要她一命抵一命,那她认了。
……
再睁开眼的时候,入眼是一片洁白,她以为到了天堂,可转念又觉得好笑,她这种人怎么可能上天堂,紧接着剧烈的头疼拉回五感,闻到空气里漂浮的消毒水味,看到天花板上折射的那一丝朝阳,听到耳边心电监护仪运作的嘀嗒声,意识到自己是在医院。
她没死。
侧头看见趴在她床边的人是宋再旖,正睡着,肩头披着一件外套,很明显的男款,仿佛和她一样做了噩梦,秀气的眉毛紧皱着,睡得并不安稳,丁梵鬼使神差地伸手想去抚她眉心,可手伸到一半,连她的脸还没碰到,宋再旖就突然睁开了眼,里面满是下意识的防备。
几秒的对视,她才如梦初醒,嗓音沙哑地喊她“丁梵姐”,然后是“呲啦”一声,椅子后撤,她站起来按床头的呼叫铃。
与此同时她说:“周肆北去买早饭了。”
丁梵很轻地嗯一声。
医生护士来得很快,也多,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围着她做各种医学检查,而周肆北就是在这片忙碌中悄然回来的,但他没有出声打扰检查,没有发出任何动静,以至于直到人群散去,丁梵才看见站在病房门口的周肆北。
他手里拎着好几个早餐摊的打包盒,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气场却似脱胎换骨地变了,沾满凌晨的雨珠和清晨的雾气,隔着五米的距离,眼里的红血丝是那样明显,无声刺着她。
丁梵张了张嘴,想说话,嗓子却如同被堵住,涩得发痛。
宋再旖见这场景,明白两人有话要说,所以当即朝门外走,经过周肆北身旁时从他手里拿过一碗豆腐脑,门在身后轻轻带上的时候,她听见病房里周肆北低声的质问:
“丁梵,我的感受就这么不值得你考虑吗?”
然后是他压抑而痛苦的一句:“你不能这样对我。”
……
但宋再旖并没有离开医院,她走到病房外的长椅坐下,豆腐脑搁在身侧,睡了不到两个小时,脑袋昏涨,情绪也被困在刚做的那场噩梦里,手肘长久抵膝,头颈低垂,攥着沈既欲那件外套,好像只有这样汲取他的气息才能稍稍聊以慰藉。
梦里是她十岁经历过的那场“绑架”,因为绑匪情报出了差错,将她误当成想要勒索对象的女儿,只差一点就要被掳去外地,好在宋砚辞及时察觉,沈听择又动用了很多关系,安排一众警力在北江市界拉起了交通封锁线,那天全城禁行了整整五个小时,最终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成功拦截,从绑匪的车上救下她。
指腹摩挲过手腕那块皮肤,当年被绳紧紧捆住的痛感还是那么清晰,而凌晨被沈既欲握住的触感也愈发清晰。
病房外的走廊没有窗,永远光洁的瓷砖,映出头顶永不熄灭的灯,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
凌晨同样是这副光景。
那时她和沈既欲到达医院,被告知丁梵脑部CT结果显示并没有很严重的情况,连轻微脑震荡都没有,按道理应该很快醒来,可她依旧没有清醒的迹象,这使得医生各个如临大敌,找不出缘故,而丁梵又是院长亲自安排的病人,如果有什么差池,她们都得倒霉,因此专家会诊持续了很久,宋再旖就像现在这样,坐了蛮久。
期间周肆北让她回家睡觉,她没肯,周肆北向来拗不过她,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沈既欲,但他看见了,接收了,却是默不作声地起身离开,过十分钟去而复返,手里多出两杯咖啡,右肩多出一道湿痕,宋再旖问他外面是下雨了吗,他递一杯给周肆北,又将另一杯给她之后点头,然后就沉默了,仿佛不愿和她多说一个字。
咖啡很烫,隔着纸杯,刚好捂热她泛凉的掌心,心脏却更显悲凉。
因为到这一刻,宋再旖才真正意识到沈既欲刚刚顺路载她一程不是两人僵局的破点,只是他的举手之劳,是换个朋友都会有的待遇,并非她独一份儿,感受到当下沈既欲的情感漠视,已经超过了她认为的“冷战”范畴,带着对她连日以来当断不断的失望,消耗他的耐心,磋磨他们的旧情。
而这一切追根溯源,是她站在不匹配的立场,去批判、去否定他亲口承认的第一份感情。
因为作为朋友,如果闻栀真的是他情窦初开的“初恋”,那她理应像对周肆北那样,一视同仁地给予祝福,希望他得偿所愿。
可她为什么做不到呢?
为什么潜意识里会抗拒呢?
拷问自己这两个问题的同时,这么多天的反思也随之上涌,宋再旖突然想通了一些事情。
或许她在意的、针锋相对的,从来就不是沈既欲喜欢闻栀这件事本身,而是本质,是他有喜欢的人了,至于这个人是闻栀,还是贺庭周,又或者是别的某某某,不重要,因为无论是谁,都将从她这儿分走沈既欲的目光和心神,她有的姜撞奶那个人也会有一份,她曾熟视无睹、不以为意的那些优待,曾在沈既欲那里占尽的便宜,都会被复制一份,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对她天经地义的关怀也将随着他的情感转移而慢慢减少,直至消失。
她还是在他朋友的位置上,却已然有种失去的滋味。
他明明说好会陪她一辈子的。
……
一点半的时候,别墅门口的监控内容发到周肆北手机上,他往楼梯间去打电话,走廊空荡,转眼只剩宋再旖和沈既欲,沈既欲原本作势也要跟着周肆北离开,但手腕被宋再旖一下拉住。
他被迫停步,转身,垂眼看她。
而她仰着脸,注视着他的眼睛,从未如此认真虔诚地发问:“沈既欲,我现在做选择,还算数么?”
做什么选择不言而喻。
沈既欲盯着她,不置可否。
宋再旖就自顾自继续道:“我要你喜欢我。”
……
就这一句,在消毒水充斥的医院听起来不合时宜,这里似乎只适合谈生死,不适合谈情爱,沈既欲听完,仍是沉默,长久的无动于衷,宋再旖头仰到脖子发酸,到最后连眼眶都开始隐隐发酸,无声地自嘲,默然地笑,拉着沈既欲的手开始一点一点地松。
可就在掌心即将滑落的那一秒,她感觉到自己手腕被沈既欲反过来握住,皮肤骤然一热,呼吸跟着停顿,而后是一道更风雨欲来的力道,将她直接从椅子上提了起来。
宋再旖始料未及,身体踉跄着晃了晃,等站稳的时候她背抵墙,他背着光,左边手腕仍被他按着,整个人就像被他压在怀里,与此同时她的脸被他用另一只手捧起,两人得以平视。
沈既欲就这么笑了,久违的笑,凝视着她,用一种略带可惜的口吻说:“但你今天喝酒了,不能算数。”
第34章
我改主意了
宋再旖觉得自己好像从一个进退两难的岔路走进了另一个死胡同。
照沈既欲的意思,
在酒精作用下放的话不能算数,可那何尝不是酒后吐真言?
如果不算数,那她向他表的态,
向他跨出的那一步,在他眼里又算什么呢?
再回想自己当时大言不惭地说要他喜欢她,
多奇怪的要求啊,像个不讲道理强占民女的匪徒,强扭的瓜能甜吗?
若是闻栀刚好也喜欢沈既欲,他们两情相悦,那她该何去何从?
……
这么多问题经过一夜发酵,
随清晨破晓,
砸得宋再旖有些茫然,顺风顺水地活了这么久,第一次觉得情字难解,比政治卷上的哲学题还难,思索,长久地思索,直到头顶光线被人遮住。
她缓缓抬头。
就看到沈既欲站在她面前,回家换过衣服,
清清爽爽一身黑,估计是外面气温太低,下巴埋在冲锋衣的领子里,
左手同样拎着一份早餐,
包装上的店招Logo眼熟,
是她曾早起排队帮贺庭周买过包子的那家店,
也是在她心里觉得奶黄包味儿最正的那家店。
两人无声地打一记招呼,宋再旖还没想好要用什么态度面对他,
他已经弯腰从她腿上捞起自己的外套了,膝盖骤然一凉,她的心跟着有些泛凉,可掌心随之一热。
她垂眼,就看到那个早餐袋子被塞进了她手里。
与此同时她身旁那张椅子上的豆腐脑也被沈既欲拿走。
宋再旖问他干什么。
“周肆北多半买的咸口,你不是不爱吃么?”说着,像是要印证这话似的,沈既欲直接动手揭开打包盒封盖,入目的果然是飘着一层卤汁的白嫩豆腐脑。
“我问你这是干什么?”宋再旖扬了扬手里的奶黄包,“他们家奶黄包不是主推,每天就限量供应几屉,不候着开门很难买到,你别告诉我是路上顺手买的。”
沈既欲承认得也坦然,“嗯,特地去给你买的。”
“为什么?”昨天明明还一副要跟她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想知道?”
反问完这句他也坐下,宋再旖默不作声地看着他拆了餐具,拿起塑料勺子慢悠悠撇过浮在豆腐脑表面的虾米,舀一勺,放嘴边吹了吹,又笑了笑,才别头看她:“因为要追我呢,得先吃饱。”
“我什么时候说要追……”宋再旖原本还莫名其妙地想呛他,但话说一半,脑子再迟钝也转过弯来了,呼吸节奏在刹那发生变化,嗓子跟着发涩,咽一下口水问:“你不是说不能算数吗?”
“我改主意了。”沈既欲很快地回答,吊儿郎当地撂话。
宋再旖注视着他,他不以为意地吃着。
“那闻栀呢,你不是喜欢她吗?”
良久后沈既欲听见宋再旖这么一问,手部动作跟着一停,又笑了,这回是打心底的笑,看起来又痞又浑,整个人往她身前倾,歪头反问:“有什么冲突吗?”
“还是说,你怕自己不够本事把我的心从她那儿撬过来?”
……
挺欠揍、道德感挺低的两句话,宋再旖听着,而沈既欲也没给她发作的机会,说完的下一秒就起身,豆腐脑吃差不多了,连盒带袋扔进垃圾桶,从他留给她披的那件外套里翻出湿巾,抽一张擦手,然后说:“奶黄包趁热吃,我去找周肆北聊聊,等会儿送你回家。”
临走之前还摸了摸她的头。
直接把她的脾气压没了。
……
凌晨下过一场暴雨之后,今天倒是放晴了,阳光从挡风玻璃、车窗四面八方地洒进车厢,洒在肩身,暖洋洋的,一路上宋再旖昏昏欲睡,沈既欲瞥见了,没作声,只在等红灯的间隙,拿手机连上车载蓝牙,两秒的启动后,车内无言的安静氛围被打破。
不是陶喆的歌了,也换了语种。
宋再旖对试卷上的英文单词过敏,可听力却很好,闭着眼听了半分钟歌词,听出Ellie
Goulding极具辨识度的嗓音,意识到这是什么歌,睁开眼的时候绵羊姐刚好唱到最经典的那一段:
“……Love
me
like
you
do,Lo-lo-love
me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