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往日里老大都是拿满工分儿的,可他最近三天两头的请假,上工的天数还比不上老五,老五就是身体弱,干活不行,上工都是在混日子,拿的工分少。老大则不一样,他只要去上工,照旧拿满工分,但就是去的时候少,三天里头能去上工一天就算不错了,一问就说是头疼,刘银凤也拿他没办法。
可要是这么继续下去,少了老大这个壮劳力,他们家到年底恐怕分的粮食会不够吃。虽说刘银凤手里还拿着老三的工资,但这用钱的地方也多,家里还有好几个孩子没结婚呢,总不能拿钱去买粮食吧,所以刘银凤很是发愁。
这个时候陈远山还跑来找她说衣服的事儿,刘银凤能有好脸色就怪了。再说了,她对着如今的陈远川也无可奈何,那就是个滚刀肉,你怎么说怎么骂都全不当一回事儿,脸皮更是比他们家院墙还厚。刘银凤都没想到,老大原来是这么个性子。
这日陈远川又请假没上工,待陈家人走后,他正准备去后山,刚出了院门,就瞧见一个女人脚步匆匆地往这边走来。
本来这也没啥奇怪的,关键是大热的天,这女人穿得严实也就算了,竟然还用个头巾包着头和大半张脸,真是怎么看怎么怪异。以至于待那人走到近前时,陈远川忍不住多打量了她几眼。
这女人手上还提着一块猪肉,径直去敲了隔壁马婶子家的门,马婶子一家都去上工了,自然是没人应的。女人似有些急切地左右张望了番,很快注意到了陈远川,迟疑地朝他走了过来。
“大川?”
陈远川听到这称呼就知道是熟人,他盯着那女人露出的小半张脸上掩饰不住的瘀青红肿,在记忆里搜寻了半天,才勉强对号入座。
“梅子姐?”陈远川不太确定地喊道。
“对,你见我妈他们了吗?是不是上工去了?”原来这女人就是陈来宝那嫁到镇上的大姐陈梅子。
陈远川没有马上回答,他的关注点还在陈梅子脸上的伤,差点脱口而出“你遇到劫道的了吗?”
转念一想,这里不是他从前的世界,从镇上来村里还是很安全的,怎么也不可能遇到劫道的。那就是在镇上跟人打架,打输了回娘家搬救兵来了?
就陈来宝那个怂蛋,肯定给陈梅子出不了头,搞不好到时候还要他们这些姓陈的本家兄弟一起去。他们这里出嫁的闺女要是被欺负了,娘家是要给出头的。他跟陈来宝不光是本家,还是邻居,按说他也得去,陈远川有的没的脑补了一大通。
“大川?大川?”陈梅子被陈远川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往上拉了拉头巾,却也没能把脸上的伤完全遮住。
“哦,马婶子他们都上工去了,要不你去地里那边儿找人?”
“大川,你能不能帮我去喊我妈一声?”陈梅子似是有些为难,忍不住又拉了拉头巾。
陈远川注意到她的动作,大概明白了她的顾虑,就她这副模样出现在地头那边,大队里那些整日就喜欢嚼舌头的老娘们,怕是要把她围着当猴看。
陈远川想着自己去后山也不着急,干脆就当日行一善了,唉,话说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他越来越善良了。
第12章
马婶子正和两个闺女在地里干活,听陈远川说陈梅子回来了,顿时活也……
马婶子正和两个闺女在地里干活,听陈远川说陈梅子回来了,顿时活也顾不得干了,立马带着俩闺女往回走,还不忘交代道:“你俩平时也不常见到你们大姐,正好她回来了,你们多和她说说话。”
结果几人还没走到地方呢,就瞧见了陈梅子正在和一个男人撕扯,与其说是撕扯,不如说是被那男人单方面地殴打。
马婶子原本匆忙的脚步一滞,脸上的表情也僵住了。
跟在后面的陈远川正准备改道往后山去,见此情景也顿住了脚步,他有些诧异,这是在镇上没打够,还追到村里来打?这也有点太嚣张了吧,陈远川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急着离开,毕竟都是姓陈的,还是邻居,他虽然不怎么喜欢管闲事儿,但帮忙叫个人还是可以的。只是他这么一耽搁,也听清了前面两人的对话,顿时脸色变得古怪了起来。
“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会信了媒人的鬼话娶了你,家里有点什么好东西都往娘家搬,连自己儿子都不顾,这肉是我弄来给儿子补身体的,又被你这娘们偷拿回娘家,幸亏我发现得早,要不是看在你好歹给我生了个儿子,我早就让你滚蛋了。”
正在殴打陈梅子的男人正是陈梅子的丈夫刘大武,他虽然在镇上屠宰场工作,可平时想要吃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好不容易弄来块肉,一个没注意就被陈梅子偷拿回了娘家,他发现后就赶紧追来了。
“儿子前些日子才吃过肉,可我妈跟我弟他们都好久没尝过肉味了,你就把肉给我吧。”陈梅子即便挨了打,也不觉得自己有错,还惦记着那块肉呢。
“呸,就你娘家那一窝子蚂蟥,还有你那个窝囊废弟弟,也配吃肉!”刘大武本就是个暴躁的性子,听到陈梅子提起她娘家更是来气,揪住陈梅子的头发就给了她几耳光,这一转头刚好看到了不远处的马婶子母女三人,罪魁祸首来了,刘大武有了仇恨值更高的目标,也顾不得教训陈梅子了,左右自己的媳妇什么时候收拾都行。
刘大武长得膀大腰圆,又是个杀猪的,有一把子力气,陈梅子被他几个耳光打得牙齿都松动了。马婶子母女三人哪见过这场面,刚才就吓得没敢上前,这会儿瞧见刘大武朝着她们过来了,更是瑟瑟发抖。
“你个老虔婆,整日撺掇我媳妇往娘家偷东西,这回是不是又是你……”
瞧着刘大武那凶恶的模样,还不等他把话说完,马婶子就拉着两个女儿躲到了陈远川身后。
陈远川:“……”
马婶子的举动迅速将刘大武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陈远川身上,虽然陈远川也长得高高壮壮的,但刘大武自诩自己气力过人,并没有太把陈远川放在眼里。
“你小子想要多管闲事?这一家子贼偷我的东西,怎么你想要替他们出头?”刘大武说着还捋了捋袖子,展示了一下他胳膊上的肌肉。
一句话没说被迫卷入战场的陈远川压根不想掺和这破事儿,清官难断家务事,别看陈梅子是被打的一方,但你要贸然掺和进去,搞不好里外不是人。再说了,这会儿他也看出来了,这陈梅子也是个奇葩,他是理解不了那种宁愿自己挨打也要把肉送回娘家的心理,这马婶子家又不是穷得揭不开锅了,就等着你这块肉救命呢。
陈远川本来就不是啥热心人士,所以他迅速撇清了关系。
“没有的事儿,我就是个路过的。”
刘大武还以为陈远川怕了自己的武力,很是得意,断定陈远川跟陈来宝一样也是个怂货,正想呵斥他滚开,转念一想又冒出了个主意。
“你说你是路过的,你就是路过的了,我看你和陈梅子这贱货八成有一腿,这肉说不定就是她偷来给你吃的。”
“大武,没有,真的没有,我跟大川什么关系都没有,我们就是邻居。”陈梅子这回否认得倒是很快,只要不涉及到她娘家,她脑子还是挺清醒的。
“那你想怎么样?”陈远川没急着否认,而是饶有兴致地问道。
“你得赔我10块,不是,20块钱,不然这事儿没完,我要上革委会告你们俩搞破鞋。”刘大武还以为陈远川被拿捏住了,不要脸地狮子大开口。
陈远川都被气笑了,他算是知道什么是恶人自有恶人磨了。本来他不想管闲事的,可没办法,有些人就是欺善怕恶,这要是不得个教训,还蹬鼻子上脸了。
所以陈远川二话没说,走上前抓住刘大武的手腕儿,一个施力,刘大武的手腕儿就弯曲到了一个不正常的角度,刘大武顿时发出了平日里他杀猪时才会有的惨叫声。
“啊……疼疼疼……”
陈远川松开刘大武的手腕儿,又捏住了他的后脖颈,刘大武一个壮汉,就这么让陈远川捏住后脖颈提溜了起来。
“说,谁搞破鞋了?你又要去举报谁?”
“我我我……是我搞破鞋,兄弟,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刘大武震惊于陈远川的巨力,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也不敢再有什么歪心思了。
“你红口白牙诬赖我搞破鞋,说句错了就算了?”
“那……那……我把那块猪肉给你当赔礼,这总行了吧。”刘大武眼睛一扫,正好看到了地上那块猪肉,只能忍痛割爱了。
陈远川撇了撇嘴,这才把人往地上一扔。
刘大武这会儿哪里还敢再去找马婶子母女的麻烦,连陈梅子都被他忘到脑后了,他从地上爬起来,就一个人逃也似的走了。
马婶子母女几人刚才都看愣了,她们都没想到陈远川竟然这么厉害,连刘大武那煞星都能治得住。半晌还是马婶子最先回过神来,她勉强挤出个笑,对着陈远川道了谢。
“大川,刚才多亏了你了,你梅子姐也是个命苦的,原以为嫁到镇上能享福呢,谁知道男人是个脾气暴的,动不动就打人不说,今天就是想给她弟弟带块肉,还被追到大队里来打。”
说着马婶子暗示意味极强地盯着陈远川手上的肉,陈远川顺着看过去,弹了弹猪肉上刚才沾到的灰尘,在马婶子期待的目光中将肉丢进了自己身后的背篓,随即敷衍地点了个头,就转身往自己家里走去。这么一闹腾都快晌午了,他索性等中午吃了饭,下午再上山好了。
马婶子望着陈远川的背影,动了动嘴,到底还是没再说什么,只喊了几个女儿一起回家。
随着陈远川武力值的提升,耳朵也越发好使了,本来他对马婶子家的事儿并不是太感兴趣,但耐不住马婶子母女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几人自以为小声的对话被他听了个一清二楚。
“妈,是我不好,差点连累你们。前两天你说来宝苦夏,没什么胃口,本来我还想给他弄块肉吃的,现在肉也没了,都是我这个当大姐的没本事。”陈梅子对于自己没能保住那块猪肉,很是愧疚。
“梅子,这不怨你,我要没上镇上去找你,你也不会回来送肉,就不会被刘大武那个杀才打了。说来说去还是妈当初没给你选个好对象,光瞧着他是镇上的,还有工作,就以为你嫁到镇上能过好日子呢。”马婶子说着还抹了把泪。
“妈,看你说的,你去镇上看我也是惦记我。当时媒人就说了刘大武脾气暴躁,是我自己点了头的,这都是我的命,我谁也不怨,只要你和来宝能过得好,杏子跟桃子能嫁个好人家我就知足了。”
“你放心,妈这回打听清楚了,杏子的对象是个脾气顶顶好的,从没跟人红过脸,绝对不会对杏子动手的,就是年纪有点大,前头还有孩子……”说到这里马婶子有些迟疑。
陈杏子立马懂事地接话道:“没事,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至少彩礼给得多,来宝将来就不愁没钱娶媳妇了,而且这人是个脾气好的,以后我想办法当了家,也能贴补你们。”
“大姐嫁到了镇上,二姐嫁到了其他大队,以后我要嫁就嫁到咱们大队里,最好离咱们家近点,这样我能回家帮妈干活,也不怕来宝将来的媳妇欺负咱妈。”陈来宝的三姐陈桃子也趁机表白了一番,只把马婶子感动得眼泪汪汪的。
“你两个姐姐都没嫁到跟前,我也舍不得你嫁远了去。也是你们兄弟没本事,还得要你们几个当姐姐的替他打算,不过妈也希望你们能过得好,你们也不用光考虑他,多想想自己才是。”
三个闺女纷纷安慰起马婶子,都说是自己愿意的,让马婶子放宽心,这场面任谁见了都得夸一句母慈女孝。
前面的陈远川听到这里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加快脚步进了自家院子。他这会儿算是有些明白,刘银凤为什么那么讨厌马婶子,还说人家内里藏奸了,一般人只当刘银凤自己有个泼妇的名声,就嫉妒人家马婶子的好名声。
现在看来,这两人到底是从小就认识的,总要比别人更多些了解。就刚才那情景换个阅历浅的,只怕都看不出哪里不对劲,只当马婶子生了几个好女儿,一门心思为了娘家着想。
但这内里的弯弯绕绕能瞒得过活了100多岁的陈远川吗?要没有马婶子长年累月不动声色地洗脑,她这仨闺女能是这样?
要陈远川说,马婶子生在这里实在是屈了大才了,要搁在他上辈子,这马婶子颇有成为魔教教主的潜质,洗脑功力绝对是一流的,这想法在晚上刘银凤数落陈美妮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第13章
起因是这样的,陈远扬因为肩不能挑,手不能扛,平日里干活又惯爱偷奸耍……
起因是这样的,陈远扬因为肩不能挑,手不能扛,平日里干活又惯爱偷奸耍滑,陈保国没法子,便把他安排去和大队里的女同志们干一样的活,也就和陈美妮分到了一起。
但别看他俩是双胞胎,却没有一点双胞胎的默契,经常因为些琐事吵架,每当这时候,刘银凤自然都是偏帮小儿子的,今天又是如此。
那刘大武不是赔了陈远川一块猪肉嘛,陈远川回去就给炖上了,刘银凤回来瞧见时,听说是陈远川给别人帮忙得的“谢礼”,即使再怎么数落陈远川不会过日子,也无可奈何。
陈家其他人则没管那么多,有肉吃自然都很高兴,陈美妮和陈远扬也不知是惯爱争抢,还是怎么回事,偏偏总是夹到同一块肉。两人因为这个免不了拌了几句嘴,于是陈美妮就挨了刘银凤的训斥。
“四妮,你就不能让着你弟弟吗?一块肉有什么可抢的,这碗里不是还有。”
“我俩前后脚出生的,凭什么我就该让着他?”陈美妮不雅地翻了个白眼儿,对刘银凤的偏心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你个死丫头,你还敢顶嘴,你能有肉吃就不错了,大队里多的是姑娘连上桌都上不了的,哪家的妮子会像你这么嘴馋,要不是你当初在娘胎里占了先,把你弟弟挤兑的没了地方,他能出生就这么瘦弱吗?你不多让着他些,还总是和他抢东西,就你这样的,难怪大队里都没人敢来说亲了。”
陈美妮跟陈远扬这对双胞胎,对比陈远扬生下来的时候又瘦又小,一看就是胎里不足,陈美妮则白白胖胖的很是壮实,所以刘银凤一直认为是陈美妮把陈远扬在胎里的养分都给吸收完了,生下来多让着弟弟是应该的。
只是她的这套理论已经说了十几年了,陈远川瞅着陈美妮那不以为然的表情,就知道人家压根没当回事,不由得心生感叹,果然这术业有专攻,魔教教主也不是谁都能当得了的。
同样是给闺女洗脑,人家马婶子一洗三,效果有目共睹,相比起来刘银凤就洗陈美妮这一个,还没能成功,就可见差距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人家马婶子功力深厚,手段更高,讲究的是一个润物细无声,长年累月潜移默化的暗示引导,让仨闺女心甘情愿地为娘家奉献。而刘银凤只会大着嗓门数落陈美妮的不是,逼她让着陈远扬,陈远川觉得除非是天生包子性格的人,否则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能不心生反感才奇怪呢。
“大队里没人来正好,反正我也看不上他们,我要嫁就要嫁到县城去,镇上都不行,至少也要比那陈梅子强。”陈美妮一直目标明确,她就不想嫁在生产队里,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下地种田。
“你想得还挺美,还要嫁到县城去,你咋不嫁到首都去!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你又不是个天仙,凭啥嫁到县城去?”
生产队里的其他姑娘提起自己的婚事都害羞得不行,也就这丫头说起自己的婚事一点儿都不带脸红的。就刘银凤说,陈美妮能在生产队里找个家境殷实的就挺不错,整天妄想嫁到城里去,城里人也不都是傻子,人家凭啥找你个农村户口的,这丫头虽然长得不错,但也不是啥让人看了就惊艳的大美人。这古往今来都讲究个门当户对,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这么大想头。
“隔壁陈梅子都能嫁到镇上,我凭啥不行?我也不比她差。”
陈美妮觉得陈梅子的条件还不如自己呢,陈梅子就一个弟弟,还是个没啥本事的,她可是有好几个兄弟,还有个当工人的哥哥。
“你当陈梅子嫁的是什么好人家,那马顺弟心眼多得很,就你这脑子还想嫁到城里去,你别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呢。”刘银凤跟隔壁马婶子不光从小就认识,还一向不怎么对付。俗话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她俩虽说算不上敌人,可关系也不咋好。
别人不知道,刘银凤这个在隔壁住着的还能不知道,那陈梅子偶尔回娘家都带着一身伤,她那男人还是个有正经工作的,好端端的没啥毛病,会找个乡下人?马顺弟那个黑心的,指不定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把自己闺女给嫁到镇上去了。
“妈你别老是说马婶子坏话,人家一个寡妇养大了几个孩子本就不容易,而且桃子说马婶子从来不凶她们姐妹几个,哪像你,我耳朵都快让你骂出茧子了。”陈美妮还替马婶子打抱不平来着。
刘银凤闻言差点没气地撅过去,她知道自己有些重男轻女,可自认对闺女还算不错,至少没想着把人许给什么不好的人家,给儿子换彩礼啥的,可这死丫头竟然还羡慕隔壁呢,她平时在大队里的名声比不上马顺弟也就算了,连自己闺女都向着马顺弟,刘银凤气得直接上手,照着陈美妮背上就是一巴掌。
“你这个死丫头,要知道你这么气我,当初你生下来,我就应该把你丢到粪坑里溺死。”
“妈你不就是觉得我当初在娘胎里的时候抢了老五的位置,才看我不顺眼的吗?他抢不过我能怨我吗?”陈美妮一边躲着刘银凤的巴掌,一边不满地喊道。
一旁的陈远川算是看出来了,他这个便宜妹子是个头脑不怎么聪明的,不过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否定了人家的志向。像他上辈子从个小山村里走出来,那时候也没人看好他,不少人还嘲笑他不自量力,要啥没啥的人还妄想着登上武道巅峰,简直是痴人说梦,可事实就是他最终还真成功了,可见你首先得敢想,才能有成功的可能不是。
你要是连个想法都没有,那只能活该窝在穷山村里受一辈子穷,而且他也不觉得陈美妮想要走捷径,嫁个城里人过上好日子有什么错。换个三观正常的指不定还得劝陈美妮自立自强,靠着自己走进城里,指望男人不靠谱。可陈远川不是个正常人呀,他觉得人各有志,能有捷径走,受那份累干啥?
“说得好!”陈远川突然的一嗓子,把那边儿正在追打的母女俩人吓了一跳,纷纷转头看向了他,“四妮在胎里都能长得这么好,还能把老五挤兑的又瘦又小,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陈美妮一脸茫然,下意识地反问。
“说明你天生就是个有福之人,要不然双胞胎的养分能让你自己占完了吗?你这么大的福气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活该嫁进城里享福才对,普通的乡下人家都承受不起。”
陈美妮听了这话双眼一亮,从前她妈老说她在胎里就抢了她弟的养分,天生就亏欠了她弟,她虽然不愿意一直让着陈远扬,可让她妈说多了,心里多少也觉得陈远扬先天不足,跟她有些关系。
现在陈远川提出了这么一个新奇的角度,陈美妮不由得拓展了新思路,对呀,妈都说她生下来白白胖胖的,她肯定是天生带福。原本对于能不能嫁到城里还有些不确定,即便嘴上说得再坚定,她心中对自己的情况还是有数的,现在则是越发高涨了念头。
“大哥,你真觉得我能嫁到城里吗?”陈美妮这会儿倒是没有面对刘银凤时的理直气壮了,还想要再得到一次认同。
“你长得也挺好看的,有啥不可能的,方法总比困难多,咱们想想办法肯定是可以……”
“大川你瞎掺和什么,这儿有你什么事儿,嫁进城里哪有那么容易,她头脑发昏也就算了,你也昏了头了吗?”刘银凤实在忍不住了,四妮本就是个不切实际的,老大还在一旁瞎起哄,她怕再这样下去,四妮子迟早得变成老姑娘砸在自己手里。
“妈,嫁进城里怎么就成头脑发昏了,你上大队里去问一问,看看谁不想进城,我还想找个城里媳妇养着我呢。”陈远川大剌剌地反驳道。
陈家人:“……”你可真敢想!
城里的男的找个乡下媳妇虽说少,但也不是没有,毕竟城里人也有那条件不是太好的,或者是自身有这样那样毛病的,可这城里的姑娘找个乡下的男人,还要养着对方,那可真是闻所未闻。陈美妮一个云英未嫁的大姑娘,这心气儿说出去都不少人笑话她,更别提陈远川这个丧偶带娃的了。
陈美妮却没管陈家人有多么的不可思议,家里好不容易有个愿意支持她的,而且还是个跟她有同一志向的,她就跟找着了知音似的,拉着陈远川畅想起了以后嫁到城里的好日子。
刘银凤看着这两个臭味相投,大白天就做起白日梦的二货,心累的话都不想说了。
第14章
或许是陈远川近来的奇葩言论与行为不胜枚举,隔两日他又请假没去上工,……
或许是陈远川近来的奇葩言论与行为不胜枚举,隔两日他又请假没去上工,并且说晚上不用等他吃饭时,刘银凤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陈远川之所以今天准备晚点儿再回去,是因为他想看看能不能多抓点野物,好拿到黑市上去卖钱。自打他在后山打猎开始,他就经常给自己开小灶,现在已经很少挨饿了,既然解决了温饱问题,就要想办法攒些钱票了,也好买些其他需要的。
这个年代物资匮乏,想过好日子,手上既得有钱还得有票。有钱和票还不算完,这些钱票你还得有个正经的出处,否则你一个要啥没啥的人,却整天大鱼大肉的,过得无比滋润,没有问题才怪,分分钟就得被举报。
而钱票的最好来源莫过于有个正经的工作,想靠着在乡下种地换得那点工分过上好日子,那是不用指望了,可要有个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别说他这种乡下户口的了,这年头就是城里人想要找个工作也难得很,没看那么多知青都下乡了嘛,不都是因为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有工作的谁还会下乡。
哪个乡下人要是能找到份城里的工作,绝对是祖坟冒青烟了,陈远明那份工作也是早年间陈爱国用了半条命换来的。而且他自由散漫惯了,让他像陈远明那样整天坐在车间里打磨机器,做些精细化的活,他也做不来。
至于坐办公室那种工作,先不说更是难找,就说他们玄武大陆以武为尊,他两辈子都没长读书人那根筋。说起来他们那里的字和这里的还不太一样,得亏他拥有原主的记忆,原主再不济也上到了初中,好歹是把字认全了,不然他就成文盲了。
总之这条路基本上是行不通了,那就只剩下另一条路,也是他上辈子没能实现的路。
就是找个城里人家当上门女婿,不是他吹,他绝对是个上门女婿的好材料,首先他脸皮够厚,不像有些人软饭硬吃,吃着岳家的饭,还顾及面子,觉得丢人什么的,他就不会这样,谁笑话他,他就只当别人对他羡慕嫉妒恨了。当上门女婿有啥可丢人的,穷困潦倒才丢人!
上辈子惜败于那个小白脸,没能当上城主府的赘婿,陈远川一直耿耿于怀来着,觉得那城主的女儿没眼光,他的优点多多,不光脸皮厚,还敬业,一旦吃了这碗软饭,就绝不搞身在曹营心在汉那一套,保证对女方体贴又专一,不会有任何花花肠子。
他这么好的女婿人选,就看有没有人慧眼识珠了。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要真当了上门女婿,刘银凤可能会不乐意,毕竟是原主的亲娘,他多少还是要顾及一下老娘的想法的,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他这匹千里马目前还没遇到伯乐,眼下还是先挣到钱再说吧。
陈远川在山里忙活了一天,收获还算不错,除了自己的口粮外,还抓到了一只狍子,三只野鸡和几只兔子。他把野物捆结实了,藏在背篓里就这么背回了家,次日天还没亮,就朝着县城而去。
陈远安说县里的革委会换了领导,最近要重点打击投机倒把这方面。所以为了以防万一,陈远川决定还是暂时不露脸为好,这还是他受了陈梅子的启发。本来他也想像陈梅子一样找个头巾裹着大半张脸的,但头巾这东西在乡下一般只有女人会用,而有头巾,并且能够借头巾给他还不会引起误会的人,大概只有刘银凤了。
原主的记忆里,刘银凤就有这么一条红头巾,好像还是刘银凤的嫁妆,被她宝贝似的藏了20多年。
只是陈远川忘了,他这段时间在家里没少搞事儿,又有借了陈远山衣服不还的黑历史在,所以他甫一开口,刘银凤连问他借头巾干什么用的都没问,就把他给撅回来了。
陈远川碰了一鼻子灰,只得另谋他法。最后他扒拉出了一个陈爱国早年用过的,如今已经没法再用的破渔网,又将那渔网用干稻草缠了好几层,就这么自制了个面罩,凑合着使了。
好在他天不亮就出了门,路上也没碰到什么人,不然他这奇异的装扮非得吓别人一跳不可。
既然陈远安说老黄还算靠谱,陈远川就没有再找其他人,直接来到他上次见过的老黄所在的院子就敲了门。
老黄这人能做黑市的生意,多少还是见过些世面的。他开门后虽然盯着陈远川那自制的面罩瞧了片刻,却也没多说什么,他们在这黑市上做买卖,见过的遮遮掩掩的人多了去了。陈远川的装扮虽然怪异,但还不值得他多关注,他更多的是打量了下陈远川身后的背篓。
“兄弟,以前没见过啊,有东西要出手?”能在这个时间背着东西来敲他门的,一般都是这个目的。
陈远川没有回答,只是把背篓取了下来,把里面的东西亮给老黄看了看,老黄见到那么些肉,顿时双眼放光。
呦呵,这还是个大主顾呢!
他在这黑市里做生意,经手的粮食是最多的,肉类也不常有,生产队里每家每户只允许养那么三两只鸡,平日里是绝对舍不得杀的,都要留着下蛋,更别提拿出来卖了,而队里养的猪那都是有数的,谁都别想打主意,能拿出来卖的,一般都是山里无主的野物。可那些动物也不都是傻子,人多的山外围一般不会去,山内围那可不是什么人都敢进去的,真进去了也不定能抓到东西。
所以老黄一看到陈远川的背篓就断定了陈远川是个有真本事的,立马笑容满面地把陈远川拉进了院子里。
“兄弟,你这些东西我都能吃得下,你可以去打听打听,我老黄在这条街上绝对是个实在人,我俩虽然头回打交道,我也不跟你玩虚的,这样,你这只狍子我给你40,野鸡算你2块钱一只,兔子1块钱一对,另外再补贴你几张票券,你看怎么样?”
因为想和陈远川建立个长期的关系,老黄自诩自己给的价格绝对算是很公道了。
陈远川既然打算来这里,在之前也是对物价做过一些了解的,知道老黄没有坑他,便痛快地点了头,另外选了几张他可能会用到的粮票、布票之类的票券。
不得不说老黄不愧是在黑市里有些人脉,手上的票券还挺齐全,陈远川看得都羡慕了。
经过这回他也算是知道了,还是大件儿的野物更值钱,光靠野鸡兔子什么的,很难攒到太多的钱票,他总不能把山里的野鸡兔子都给薅绝了。
心中有了打算,陈远川也没再耽误,跟老黄约定了下次打到好东西还卖给他,就急着离开了,他也不是着急回队里,而是急着上国营饭店去。
他除了在住院那两天吃过外面的肉包子,还没在外面正儿八经地吃过饭。天知道他这段时间虽然没再挨饿,可天天吃烤肉也实在是吃不消了。
所以他一进国营饭店就点了一份红烧肉,一盘番茄鸡蛋和一盘炒青菜,并1斤米饭,惹得店里从服务员到客人都纷纷转头看向了他,都想知道是哪个奇葩,大早上吃红烧肉不说,还是个饭桶,竟然要1斤米饭。
陈远川最不怕的就是别人异样的眼光,他淡定地坐在位置上接受别人目光的洗礼。要不是他身上的粮票不多,其实他还能吃得再多点。
大多数人看了两眼也就作罢了,只有陈远川旁边桌子上发出了不和谐的声音。
“呸,乡巴佬,有点儿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也不看看脚上的泥洗干净没,就敢上国营饭店来吃饭。”
说话的男人叫雷志高,身形瘦削,头发杂乱且油腻,几缕发丝随意地耷拉在因为常年酗酒而深陷的眼窝上,胡茬长短不齐地布满下巴,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盯着陈远川的眼神中透着难以掩饰的轻蔑与不屑。
陈远川瞧着雷志高身前摆着的一叠花生米和他手上正握着的酒瓶,挑了挑眉毛,心想这人大早上就喝酒,比起他大早上吃红烧肉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
打量完了人,陈远川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他穿的是刘银凤给原主做的布鞋,本就已经穿了许久的布鞋,经过陈远川这两天又是上山抓野物,又是天不亮就赶路的,此时还真沾上了不少泥巴。
恰好这时候陈远川点的饭菜端上了桌,他的注意力瞬间从鞋子转移到了红烧肉上,比起家里缺油少盐的饭菜,这国营饭店的红烧肉绝对可以称得上珍馐了。
毕竟能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肯定还是有些把式的,这红烧肉烧的色泽红亮,大小均匀,纹理间渗透着酱汁,刚一上桌香气就扑鼻而来,陈远川夹起尝了一块,咸香的味道瞬间在舌尖散开,他满足地点了点头,很快就着米饭大快朵颐起来。
旁边桌上的雷志高原本见陈远川低头看向自己的鞋,还以为他是心中自卑,正想继续嘲笑两句,就见对方点的饭菜上桌了,尤其是那红烧肉泛着诱人的光泽,真的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