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不打算走心的情况下,余青也对自己是否要为了一时卵0虫上脑而舍弃这么一层防护,而感到了犹豫,但自己蹭被子也不是个法子。
艾琳很好,长得合她的口味,身材棒,而且作为米国人,应该比亚洲人玩得起吧?
看艾琳一脸震惊的样子,余青又噗地一声笑出来:“行了,我开玩笑的,我珍惜我们的友谊,所以我起码不会对你下手。”
“现在,让我们享用美食。”
余青拿着一杯红酒先干为敬,艾琳怔了一下,按住余青给自己倒酒的动作,把她的酒杯抢到自己身边,然后将两个酒杯倒满,一手一个杯子全部自己灌了。
“你不许喝,我喝!”
她这么嚷着,把一瓶红酒全喝完了,而余青只有吃着美食,给她鼓掌喊666的份。
然后,艾琳就那么喝醉了,余青不得不抱着她上了的士,艾琳好歹也是一米八的个子,米罗提着行李之余,实在没法再搬动艾琳。
只是……“boss你犯得着公主抱吗?”
米罗嘀咕着。
她发现青姐不愧是能1vs4的女人,公主抱艾琳居然无压力的样子,果然是身怀母猩猩之力的女汉砸。
因为不知道艾琳住处的关系,余青只好带着艾琳去了自己下榻的酒店。
好在她定的是套房,三室一厅,除去余青和米罗的房间,还有一间能分给艾琳,余青亲力亲为的把性感的醉猫送上床,给她脱鞋子灌解酒药,心里很后悔放任这丫头喝酒。
米罗那边放好了行李,过来就看到余青瘫坐在艾琳房中的沙发上,看起来挺累的样子,她走上前小心翼翼的说道:“boss,你去休息吧,我来看着艾琳小姐就行了。”
余青瞥了米罗一眼,又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自家助理,最后发现……米罗长得不差,但是果然不合她的胃口,这个窝边草她啃不下去。
“boss?”米罗不知为啥颤了颤。
余青招招手:“没事,你也辛苦了,艾琳这边我都处理好了,你去休息就行。”
她今天大概有点吓到艾琳了,幸好最后她悬崖勒马,把话题收住了,不然好不容易交到一个认可的朋友,怕是就要被吓跑了。
话说艾琳不会是被自己吓得喝那么多的吧?但是也不对啊,如果她真的被吓到的话,为什么还敢在自己面前喝这么多,她就不怕自己禽0兽一把吗?
她不知道艾琳的想法,只是将那顶帽子放在艾琳的枕边,将灯光调暗,在床头柜上放了一杯水,还有湿毛巾,转身离开了房间。
第二天,艾琳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衣物完好,再次感到一种失落。
这世上有种女人,她的吸引力是不分性别的,至少余青就是这样,她拥有出众得无可挑剔的样貌,而且是那种中西皆宜、任何人种都能欣赏的美,她谈吐得当、风度和头脑一样不缺,还很大方……
最重要的是,她们之间合得来。
余青要是换个性别,她那条件足以让艾琳身心相许了,甚至与之爱得死去活来都不成问题。
所以昨晚借着酒力,她真的有大胆的考虑余青说的话,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如果对象是余青的话,她至少不排斥。
而且,空了几个月,她确实也有需求。
因此在告辞的时候,艾琳突然转身,认真的对余青说道:“我会考虑的,在维密秀结束后,我会给你答复,但是无论之间发生了什么,我希望我们的友谊不会因此终结。”
“以这顶帽子为证。”她晃晃手里的帽子,笑了一下,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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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澹给余青介绍的经理人,其实就是他本人在米国的经理人,或者说既然余青能把生意做到米国,她叔叔就更能了。
那是一个叫查理的男性,雅利安人,三十二岁,金发碧眼,五官立体刚毅,戴着眼镜斯斯文文,有着经常跑健身房锻炼出来的好身材,还有冷淡的精英式气质。
总的来说,是一个看起来就自带信任加成的男人。
余青和他聊了一会儿,看了查理带过来的资料,觉得这家伙还算靠谱,出于对她叔叔的信任,她也拿出干货,翻着一堆文件,和查理谈起了自己名下的产业。
殊不知余青认可了查理,查理心里也在对余青做评价。
作为韩澹在米国的代理人之一,查理算是韩澹于米国产业的核心管理人员之一,而韩澹认回余青这件事也没瞒着谁,媒体上也登了新闻,自然,他们这些属下也知道,自家老大多了一个继承人。
但他们和韩澹之间说到底也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是否要认可这位继承人,并为她服务,也不是韩澹一个人说的算。
所以这次韩澹把查理派过来,其中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查理心里是有b数的。
说白了,就是把继承人拉出来,给他们这帮老部下瞅瞅斤两罢了。
至少,余青要有能够让他们愿意为她“服务”的能耐才行。
而那些余青投资的产业就是她的斤两,如今查理一看,心服口服——虽然还不知道这位“太女”做实业的水准如何,但她投资的眼神是真准。
余青现在投资的几家公司都是毫无疑问的潜力股,而且她居然还弄到了lyft(米国拼车应用软件)的股份,并且自建了一家公司,准备和lyft搞什么打车软件。
查理觉得这是个有潜力的项目,说不定很有搞头,但让他吃惊的是,余青居然是靠着远程网络沟通,和lyft谈下了这笔生意,可见她应该也是个会做生意的人。
很好,这起码说明太女殿下是一位有能耐的女士,而不是那些只会派对玩乐的蠢蛋,查理欣慰的想着。
那么,他也可以为这位殿下送上他们的见面礼了,在知道了她同时还是一位出众的演员后,韩澹手下那帮精似鬼的家伙,就准备了这份礼物。
查理这么想着,问了余青一个问题:“蒙娜小姐,你看过《ghostthe
shell》这部动漫吗?”
作者有话要说:避雷:文案说过,余青男女通吃,所以作者决定认真的开始睡服各路美人。
而男主……讲真的,余青这个角色是很有自己主意的,所以男主到底是谁,由她自己决定,看剧情发展吧,作者就不定男主了,反正艾琳就是朋友,睡过了还是朋友,属于将来艾琳结婚时,余青会牵着她的手把她交给新郎的那种,所以等睡完艾琳,再睡藤井青吧。
本文中,所有让余青想睡的角色,其实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让余青感到安心,所以余青其实上辈子受到伤害的后遗症还在,她仍然在寻求某种安全感,但是她脑子里又觉得自己很强大,不需要依靠,这就造成了一种矛盾,她会一直无意识的寻求安全感,而这种行为却被余青理解成了“我想睡xx”。
然后说起《攻壳机动队》吧,其实作者接触的时间也不长2333作者是在写上篇的时候,被读者mm提及某段剧情与《攻壳》的“笑面男事件”相似,才去翻了一下攻壳,然后断断续续的把1995、2004剧场版看了,感觉的确是很有思想的作品。(比电影版的好莱坞式大片有内涵多了)
但是直到看到tv第一部的21集时,作者终于被《攻壳》的女主圈粉了……太帅了,简直帅得掰弯作者!与之相比好莱坞拍得那是什么玩意啊!连素子姐姐半分风韵都没复原出来!不是寡姐不够帅,实在是她演得让作者感觉有点出戏2333
所以身材爆好、演技超神、身怀母猩猩之力,本人还是亚裔的余青应该是适合这部影片的吧。
第39章
韩潇番外
韩潇不知道事情是怎么发展成现在这样的,此时客厅里一片狼藉,他和自己的父亲气喘吁吁的站在客厅两边,相隔不过七八米,像是两头头上冒烟的牛,气势汹汹。
但其实一切早有预兆。
韩潇和他爹感情其实一直都不怎么样,因为母亲去的早,父亲又忙于生计一直在外奔波,说实话,父子两交流不多。
也因为头上没长辈管,很自然的,作为家里年纪最大的男人(他比韩澹大几分钟),韩潇就是家里最大的那个人,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管家理事。
记忆中最深刻的事情就是有一天他写作业时因为身体不适只能趴桌子上喘气,韩澹被吓得只能在一边掉眼泪,他只能一边安慰弟弟,让他去柜子里拿钱包和钥匙,出门坐公交车去了附近的诊所,一量温度,38.5。
当时家里负责照顾兄弟两人的保姆因为要给孙女开家长会出门了,往常韩潇还能自己煮面给弟弟吃,可那会儿他手上吊着瓶水,于是只好让韩澹去附近的包子店买豆浆包子回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早出生几分钟,和韩澹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可身体却没有弟弟结实,生病次数比韩澹多不说,还没韩澹个子高。
可他的性子却比韩澹早熟,小小年纪就总是操心这个弟弟,那时还不停的叮嘱韩澹:“你买了东西就回来,别乱跑,快晚上了,外边不安全……”
等病好了以后,他就更瘦了几分,细细的身子像是竹竿一样,但是渐渐地,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对此觉得理所当然。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不是?他上头没人管着,自由自在的,他们兄弟两都脑子好使,平时好好听课写作业,考试时成绩都不会差,再然后想做啥就做啥,其实也挺好。
除了拿砖头拍人家脑袋、被对方家长找上门的时候,虽然韩潇怼赢了人家,但心里是稍微有点羡慕那些有父母出头的瓜娃子的。
然而等到父亲韩易回家的时候,他觉得这个爹还不如不回家呢。
韩潇性子硬,他爹很不巧也性子硬,爷俩一碰面就各种摩擦,天雷动地火的,三天两头吵一会,如今大爆发一场,家具都砸了不少。
韩澹眼泪吧嗒的站一边,也不知道亲爹和亲哥到底帮哪个,虽然从理智上来看,帮爹比较好,因为这次爆发是韩潇先发得火,但从心里来说,韩澹又向着他哥。
闹到最后,父子两陷入冷战,等到了高考结束,他包袱一打,就离家去当兵了。
咳咳,所以他当兵最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离开那个家,并没有他和自己女朋友说的那么伟光正,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和余诗说自己中二期的那点黑历史,所以此处略过就好。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还不懂事,不知道孝顺父亲是有时限的,人的命也是脆弱的,一旦错过,他就再也没有孝顺老爷子的机会了。
后来他也后悔,他不该和老爷子那么吵,作为儿子让老人家一点,低个头认个错有什么困难吗?男子汉就不能怕低头!
可……也来不及了。
所以躺病床上,韩潇面上洒脱还能笑哈哈的,其实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难过,然后就狠狠的扇自己巴掌,骂自己魂淡,一辈子作为儿子却不孝,作为丈夫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一生幸福,他太混了。
他真的很不甘心,十万个不愿意离开这个人世,可是他干得过敌人,却干不过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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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余诗是一场美好的意外,他发誓他当初只是随便朝戏台上瞥了一眼,然后就被余诗演的那个小生给摄住了。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余诗的名字,不知道她的性别,但他就是一眼盯住余诗,眼神愣是没法飘到别的地方去。
因为余诗太出彩了,站在舞台上,她就是最耀眼的那个,她长得高,足有一米八多,还有一双风情万种的凤眼,气度雍容、身姿挺秀,韩潇发誓,那时候台下的人有八成眼珠子都粘余诗身上了。
等那个小生一开嗓,乖乖的更是不得了,嗓音浑厚带着金属的亮丽,感情丰富,直直能把声音唱进人心底去。
那个年代还不讲究什么现场live超赞之类的夸奖语,但余诗的实力毋庸置疑,所以韩潇就那么成了余诗的粉丝,还是比较铁杆的那种,后来千方百计要到了余诗的联系方式,脸红彤彤的邀请余诗出门吃饭。
咳咳,反正,那时候大家还比较含蓄,韩潇抱着一颗小粉丝的心,一放假就去请偶像四处玩,然后大街小巷的做胡同串子,买些小玩意做礼物,但在余诗的眼里,她就一个感受。
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追她啊?
呃,虽然这是一出“性别误会”引起的意外事故,但余诗年轻时荷尔蒙比她未来的闺女也不差,韩潇没多久就挺不住,觉得自己,好像歪了。
说起来韩潇其实还是个蛮潮的人,他最喜欢的外国歌星是瑞克.马斯汀,这位歌星有一首很有名的歌,名为《生命之杯》,对,就是那首“go!go!go!ale
ale
ale……”的歌。
作为一个球迷,韩潇自然是知道这首歌的,然后,他也知道这位歌星是一个同.性.恋,并且因为粉这么一个歌星的关系,他对同性之间的爱情,持“不赞同也不鄙视”的正常态度,估计就算有两个男的牵着手在他面前路过,他的感觉和看到一男一女牵手走过差不多。
反正都是吃狗粮,狗粮是啥品牌的就不要计较了。
但他那时候真没想到,自己有被掰弯的一天,在经过一番挣扎后,韩潇甚至在训练时都发挥时常,但他后来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不告白实在不甘心。
那个时代,国内对于同性之间的问题,其实仍然是排斥的,大家都觉得那是一种病,如果韩潇和余诗(他那时候还以为余诗是男的)的话,说不定前途就毁了。
他的狙击技术好,又会设陷阱,在对练的时候,又凭着灵活的脑子坑了不少敌人,属于上级看好的兵,韩潇知道自己有前途。
可是……他喜欢余诗,他不想做那种为了前途就不敢面对自己真实情感的人,他觉得那是懦夫。
所以,他和余诗告白了,并且展开了追求,而余诗那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答应了和韩潇交往。
据余诗说,她是觉得韩潇每次放假都朝她那儿跑,换灯泡、扛煤气、修水管什么的都没少干,明眼人都知道韩潇是什么意思了,而余诗自然也被韩潇打动,决定和他试试。
韩潇那个乐呵啊,原本他以为自己和余诗的情路说不定会因为性别问题而饱经坎坷,他甚至连被余诗骂“恶心的变0态”的心理准备都做好了,谁能想到居然这么顺利?
而两人约了几次后,韩潇觉得自己和余诗越来越合得来,余诗不仅人好看,性格也温柔体贴,还做的一手好菜,实乃绝世好男友,即使知道这份感情见不得光,但韩潇还是沉迷于这份禁忌的恋情中。
再然后,他在多喝了几两黄汤的情况下,终于和余诗发展到了最后一步。
接着,就是他人生最大的黑历史了。
……
交往了几个月,他居然才发现恋人的真实性别,更不幸的是貌似周围人都知道余诗是个女的,看到他和余诗那么亲密,还默认了他俩是一对,并持祝福心理……幸好他认错性别这事只有余诗知道,不然韩潇自觉没脸见人了。
再后来,他和余诗渡过了一段甜齁的时光,因为那时候晚婚晚育是能多加产假的,所以余诗和他商量了一下,决定等余诗23岁结婚、24岁生子,到时候他带着余诗回家,好好的和老爷子认个错,顺便给余诗讨个大红包。
他本来就是军人,就算两个人在一个城市,但能相聚的时间也不多,所以两人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时光,该做的也都做了,反正都是要结婚的,韩潇连戒指都给余诗戴上了,虽然只是普通的银戒指,但只要戴上无名指了,就不要分什么贵贱了。
在此他要声明一点,他和余诗那啥……咳的时候,是有戴套的,他舍不得余诗吃药,因为他总觉得那玩意吃多了不好,还不如自己戴,只是他们都不知道还有一种状况叫“x液溢出”……
但如果知道自己结局的话,他宁死也不会碰余诗一下,不,他会一开始就离余诗远远的,免得害她。
不说后来,韩潇和余诗在一起的时候,觉得自己大概是成长了吧,至少从屁事不懂的蠢货变成一个有了担当的男人。
这是真心话,他是爱上余诗后,才渐渐理解了父亲的,他开始明白一个男人需要担负起一个家庭,需要背负起责任。
他想,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也会和余诗组成家庭,他们会有孩子,而自己会是个好父亲、好丈夫。
他也爱上了军.队里的生活,虽然最初是逃家去当的兵,但部队待久了,是真的会产生感情的,韩潇想,只要可以,他就在军队带到老得要退休为止,他爱这里,想要在这里一直当个军人,肩扛荣耀的军.章,为了保家卫国而战。
因为,他的背后有他心爱的人。
接受出国任务其实算半个意外,说起来还是多亏了韩潇的好脑子,所以他英语特别好,专8级的,除此以外他还在闲暇时间自学法语和德语……反正就是多语言人才,加上他又是个一流狙击手,所以某一天,上头就找他,问他要不要接某个任务。
韩潇一看,虽然要个一年半载的时间去做任务,但是做了这种任务,其实也是上头信任他,做完是有升衔希望的,这是好事啊。
男子汉大丈夫不就是要拼吗?他想拼一把,这样也好在将来给余诗更好的生活,所以他接下了这个任务。
……
其实韩潇病得比很多人重,不仅仅是肺癌,大概是压力太大了,他开始健忘,有时候明明是要去喝水的,下了病床,又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下床。
但他记得自己的家人,记得自己的爱人,想起以后无法再陪伴他们,韩潇就特别恨自己,他揪着自己的头发骂自己魂淡,但其实再骂都没用,眼泪也流了,癌.细.胞也不会跟着眼泪流走。
哦,对了,因为接受治疗的关系,他那点头发一揪就掉,所以大帅哥韩潇临死前变成了一个光头,脑袋亮得能当灯泡。
啧,真丑,这模样绝对不能给余诗看到,不然她八成要被丑哭了。
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怂样,拿两根食指戳嘴角上,想把嘴角提起来,然后失败了。
后来他忘的事情越来越多,韩潇被自己搞怕了,他开始写信,写好以后也不知道怎么处理那堆纸,就夹在自己的书里头。
再后来,他知道余诗怀孕了。
韩潇刚开始开心,但后来就是忧心,他知道一个未婚女人生孩子,是要被人说闲话的,一个人抚养孩子也肯定会很辛苦,他自己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那种痛他懂。
所以他张张嘴,在电话里对余诗说:“你……打了吧,我要死了,不留这个孩子拖累你,你那么好,将来找个好的好好照顾你,孩子和我一起走,爷俩路上不寂寞……”
说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自己胡说八道了什么,只是眼前一片模糊,天地良心啊,他韩潇一向自认是个硬汉,最近却老是掉猫.尿,这真不是他太脆弱。
只是他非常愧疚,作为余诗的男人,他愧,作为父亲,他也愧,他觉得自己对不起未出世的孩子,在他她还那么小的时候,就要否定那个孩子的生命,若是孩子知道的话,会不会怨他这个父亲?
然后余诗对着话筒吼了一声:“韩潇!你个王.八.蛋!我告诉你,这孩子我生定了!你再说这种话,老娘就先拿刀子剁了你!”
吼完以后,那边又传来一阵阵抽泣声,韩潇手忙脚乱的哄:“我、我错了,媳妇,你别哭,都是我的错,但是,我……”
我分明希望你过得比谁都好,怎么到头来,我却让你将来要吃那么多苦?
韩潇不甘,他渴望活下去,可是最终,他没能争得过命,死神来之前,他的意识已模糊不清,只是在回光返照时,他又握着战友的手,竭力说出最后一句话。
“你、帮我转告余诗,就说,我希望她过得比谁都好。”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爸爸不是渣男,他只是死的早,要怪就怪作者吧么么扎,当然了,爸爸设定上不是哭包,只是他快死了,难免多愁善感点,其实他没事的时候是个略带痞气的美男子来着,余诗也不是贱女,她只是觉得自己爱过这么一个人就够了,她是一个成年人,爸爸是怎样的人,余诗心中有自己的判断。
虽然爸爸死前没说清楚他出国具体目的(为了家人拼搏),而是说要追梦,但这是他习惯性在老婆面前装伟光正来着,而余诗选择生下这个孩子,并承担了相应后果,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生路,她很优秀,如果她愿意,是有很多人愿意和她在一起的,余青也可以抛给外婆带,但她没有那样做,我想,这是余诗自己的抉择,但这种选择不应该被称为“贱”。
最后,作者不歧视lgbt,之前31章的内容有些没表达好,蘑菇道歉么么哒,现在已经改啦,然后作者本人年轻时也憧憬过学校里的一个学姐,有点双性倾向(咳),歧视lgbt不是歧视我自个么……所以本文有部分内容会比较双性,但作者大致是双性偏男的那种,看到美队那种大胸美男也会很自然的流口水,所以余青大概也是这样,她就睡小泡泡一个妹子,小泡泡是本文中治愈她的角色,但以后小泡泡会找到男朋友,余青也会随着时光的流逝再次去爱。
还有,蘑菇郑重声明,我没有删过本文任何一个评论,jj的锅蘑菇不背哦么么扎~蘑菇是一个爱读者、政0治正确、三观还算正的好宝宝(づ ̄3 ̄)づ╭
小剧场-他人眼里的韩潇
韩澹:我哥天下第一帅,超级能打,我相当于我哥养大的孩子,在我心中哥哥……(省略万字回忆)
韩易(爷爷):混账小子!(本来以为这一代最机灵的孩子能做继承人,谁知半途跑路,最后还死在外边)
韩淏(堂叔):我堂兄聪明又能打,脑子还好使,还是特别一流阻击手,军.队精英,可惜死的早……(叹息)
余诗:满足作为颜狗所有需求的美男子,有点痞气和孩子气,但其实很会照顾人,大概是照顾弟弟练出来的?但我觉得自己现状挺好,不需要再找一个男人伺候,我选择爱韩潇,选择生余青,没后悔过,并觉得自己现在的人生挺好。
余青:没见过,但看照片挺帅,看他留下来的小纸条,人挺不坏,就是死得早……(心里很遗憾)
第40章
记者
“《ghostthe
shell》?”
余青皱眉,提起这个名字,她就想起了某个被糟蹋成好莱坞爆米花大片的神作。
《ghostthe
shell》,这部电影有一个别名,那就是《攻壳机动队》。
原本余青十岁以后就对动画片不感兴趣了,但在“《攻壳》电影化,女主演变成白种人”这个新闻上头条以后,她也去瞅了一下这部电影的原作和动漫作品,于是她被打动了。
《攻壳机动队》这部作品具有相当的深度,其中对于肉.体、灵魂,还有剧情的精彩、角色的魅力都可以打九分以上,当年另一位日本著名动漫导演还特意制作了两部剧场版,一出就惊为天人,好莱坞也有大批导演受到了这部动漫的影响。
甚至就连tv都制作的情节紧凑、剧情精彩,所有角色都极具魅力和个性,实乃难得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