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愚人节。
这是一个西方人的节日,不过何谓“愚人”,“愚人节”因何而起,作为一个中国人,它却是一个不值得浪费精力去深入探讨的问题。
不过,对于本故事的主人公钟越,作者认为,他需要板着脸孔,严肃地去思索一下这个问题。
与主人公相关的所有人,似乎也可以对号入座,思量一番,未必不会有一番大的收获。
上午九点半,气温微寒。
北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北岳市看守所检察室检察人员例行入所进行教育谈话。
检察人员在对一名叫做李婧的涉组织卖淫的女犯进行谈话中,无意中获悉一条重要的职务犯罪线索。
据罪犯李婧交代,在其从事组织卖淫犯罪行为过程当中,一个名叫钟越的公安民警参与其中,该民警不仅通风报信,而且还以占股的形式进行分红。
鉴于案情重大,检察人员贾忠遥立即返回派驻检察室向驻所主任田仁做了汇报,田主任指示要将线索做细,并立刻移送市院检察侦查部门。
带着这一重要任务,贾忠遥再次进入监区,对罪犯李婧开展细致的教育谈话。
贾忠遥开门见山地问道:“李婧,你的刑期是多久?”
李婧抹了一把眼泪,抽噎着说道:“两年八个月。”
忠遥道:“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月之内你就要被投送监狱执行刑罚了,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婧定了定神,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悲痛,说道:“检察官,去监狱后怎么减刑呢?”
贾忠遥道:“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只要你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正常的话,两年左右都可以减刑一次的。”
李婧急迫地追问道:“一次可以减刑多长时间呢?”
忠遥道:“大概六个月。”
李婧听罢,在心里面盘算半晌,脸上依然布满了愁云,嘟囔道:“我的娃儿还小,这可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