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给自己写情书,是疯了吗?
可是他却一张都没有丢掉,全都存在自己的皮夹里,那个皮夹是一个名叫傅靳然的人给的,他其实并不太熟。
只觉得那个人……太活泼了,有点碍眼。
“唉,要不出去玩啊,一个人待着多无聊啊!”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形成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
在这光芒的映衬下,他的身影显得有些模糊,仿佛被一层薄纱笼罩着,他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望得出神了,被人拍了两下肩膀才晃过神。
“不去。”
“也是,不爱出门也是一种爱好,别人喊我,走了。”
背影里剩下余光,落在这冬日的冰封当中。
活泼……这个词从来没有出现在自己的人生里,就算是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也从来没有这样有个性的,他们和我一样……都是怪孩子。
书本里夹着一片书签,是小时候院长给自己的,上面刻着一小行字:未来光明,等待希望。
梦总是和现实不相符的,因为卑微的生活里,企图苟延残喘活着的东西,如同丝线一般缠绕着,把人包裹起来当做一样废弃的垃圾,丢掉。
秦谢的脑袋里装不进更好的东西了,也许每天能吃够一顿饱饭,就能好好活着。
每天像个机器一样学习,睡觉,吹冷风。
没有谁愿意走进他的梦里,首到——“你在这里干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这是一个小球,你陪我玩,我就带你走。”
每天晚上,他做的梦都和它有关,那只胖胖的小熊叫不齐,它身上穿着棕色的小熊棉袄。
摇摇晃晃的过来,嘴里总是说些让人难懂的话,不过它很乖也很听话,梦外面的世界一点也不好。
第二天早上起床,秦谢就看见自己的水杯被丢在地上,脏兮兮的抹布靠着地板,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究竟是谁。
明明这是自己第十五天来上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