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欢,出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
从小我便知道,我并非父母的亲生孩子,而是当时结婚几年仍然没有孩子的父母考虑很久后才收养的我。
在被收养之前,我一首生活在福利院。
在模糊的记忆里,依稀记得老院长对我说过,她是在路边的公厕里捡到的我。
那时候正值寒冬,我蜷缩在垃圾桶里,瘦小又脆弱,满身子的血腥味,身上连块包裹的布都没有,被冻得首发抖,连哭都没有力气。
那会老院长刚上完厕所,扭头要冲水时猛然发现蜷缩在垃圾桶里的我,吓的一激灵,靠在墙壁上舒了好长一段气,才慢慢的靠近垃圾桶。
在确认过我还活着,她迅速将我抱起,把我包裹在她温暖的怀抱里。
“小娃娃才刚出生就扔了,也不知道这父母怎么当的!”
她怀里揣着我,嘴里骂骂咧咧的掏出手机报了警。
报了警后,在警察没到来的期间,我的身体在得到温暖后逐渐发烫,宛若一个巨大的火炉。
她摸了摸我的额头,吓得快从地上蹦了起来。
我面色潮红,额头烫得吓人。
“妈呀,这娃儿还发烧了呀!”
老院长惊叫着抱着我冲向了医院。
老院长说,那时的我,几乎快要死掉了。
按医生的话来讲,我是命大,命不该绝,硬撑着让他们治好了我。
之后警察来了,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做寻人启事,并将我带回了警察局。
在我的亲生父母没来找我之前,警察局叔叔阿姨们先照顾着我。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我的亲生父母一首都没出现。
按照警局的安排,我在孤儿院生活了下来。
慢慢的,我长大了一些,会自己动手洗澡洗衣甚至做饭。
院内几十个孩子,这些是最基本的生活方式每个都要学会,因为我们并没有父母去帮着我们做。